股東質押股權是好事還是壞事,需要結合公司具體的情況來做出判斷:
資產負債率:越高,說明通過股權質押很可能會導致公司償債能力不合格。
市盈率:公司經營樂觀程度的判斷。
流動比率:資金周轉當前是否健康,股權質押是否會彌補其流動性。
利好情況:
作為籌資的重要方式。在公司決定投資項目,對現金流、內含報酬率、資本成本和凈現值等測算在接受範圍內時,股東通過銀行用股票質押來獲得貸款,使得運營和投資資金轉動正常,項目完成後帶來豐厚利潤,那就是很大的利好。
利空情況:
基本面分析有負面影響。股權質押並不能決定短時間內股票的走勢,也有很多人覺得公司要貸款可能是因為公司償債能力不健康,或者流動性受到限制,在短時間內股價可能下跌,那就變成了利空。
擴展資料:
壹、股權質押的概念
股權質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制度的規定,質押以其標的物為標準,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就屬於權利質押的壹種。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押。
二、股權質押的相關規定
比照《公司法》的規定,股份設質應當分為兩種情況,其壹質權人為公司的其它股東,此時以公司的股份設質無須經過他人同意。其二,當以公司股份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設質的,則應當需要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因為如果屆期債務人無法清償債務,質權人就可能行使質權,從而成為公司的股東。鑒於有限責任公司壹定的人合性,需要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而公司股東的過半數同意,就意味著實際上公司股份的設質是不與公司的人合性沖突。
從觀念上來分析,傳統的觀念以為公司的股份的設質僅僅包括財產性的權利,這是將權利孤立地進行分割。實際上在市場經濟中的交易主體是不可能如同法學家壹般將權利分割成諸多部分,並且進行考慮。另外,假如真是只能轉讓財產性的權利,那麽這種設想必然會在質權執行時產生糾紛,從而與民法定分止爭的社會功能相沖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