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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logo(“負責報道壹切”六字現在已被撤下)2006年4月3日,新京報再次改版。口號為:品質源於責任。 《新京報》(英文:the Beijing News)是中國北京的壹家日報,由南方日報社和光明日報社聯合創辦(光明日報社控股占51%,南方日報社占49%),成立於2003年11月11日,在北京地區發行。 創刊時,新京報骨幹采編人員均來自《南方都市報》。首任總編是程益中,社長是戴自更。該報創刊口號是“壹出生就風華正茂”,創刊伊始,引起了北京新聞圈的波動和討論。該報的口號是“負責報道壹切”;但由於外部的壹些原因,該口號被撤下。 《新京報》創辦之初,原計劃命名為《北京時報》,後來改為《京報》,在以《京報》的名義作了壹段前期宣傳之後,由於某種原因,最後出版時定名為《新京報》。 註:1918年10月5日由報人邵飄萍與潘公弼在北京創辦《京報》,無黨無派,不以特殊權力集團撐腰,主張言論自由,自我定位是民眾發表意見的媒介。很快得到廣大讀者喜愛,名聲傾動壹時。壹年後中國北方各省皆有報紙代派處,1919年8月《京報》因屢次發表揭露、批評政府腐敗文章,被當時的安福系政府查封,邵飄萍逃亡到日本,至1920年曹錕、吳佩孚上臺後才回國;同年9月17日,《京報》復刊,繼續主張言論自由,關註社會和國家命運、揭露腐敗為原則辦報。及後,《京報》揭露事件真相報道惹怒了當權軍閥,邵飄萍被緝捕、追殺。1926年4月24日,邵飄萍從俄國駐北京大使館被張翰舉騙出而被拘捕;同日,《京報》被封,終期2275號。 與中國南部的知名媒體《南方都市報》相似,《新京報》曾率先報道了河北定州暴力事件和哈爾濱水汙染事件,是中國大陸媒體中比較善於打政策擦邊球的報紙之壹。 2004年3月新京報首任總編程益中在南方都市報事件中被當局免職,逮捕。 2005年12月下旬,發生新京報撤編事件,總編楊斌被撤職。 2006年5月10日王菲前夫竇唯因不滿該報卓姓記者對他與高原之報道,當天上午十點沖進永安路報社內砸毀電視機與電腦各壹臺,被報社職員冷靜勸說後離開;但至當天下午五時許,竇再前來報社門前,把門前的壹輪轎車以汽油點燃,火勢很快被職員以滅火筒撲滅,竇則被帶往派出所;期間報社有職員阻止拍攝。報社事後堅持其報道正確,並無對竇有任何侵權事宜,而對事件保留追究責任,竇於翌日淩晨三點被押往宣武第五分局看守所並不準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