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為持續優化調整疫情防控政策,統籌做好校園疫情防控與教育教學工作,杭州、寧波、溫州等地根據當前疫情防控有關部署,調整中小學、幼兒園寒假時間和期末教育教學工作安排————
杭州
今天上午,杭州市教育局發布《關於優化調整我市中小學校期末教育教學工作安排的通知》,具體如下——
《杭州市教育局辦公室關於做好2021學年第二學期結束和暑假有關工作的通知》(杭教辦基〔2022〕80號)明確,2022學年第壹學期至2023年1月14日結束,1月15日起放寒假。根據當前疫情形勢,為統籌做好校園疫情防控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全力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現對我市中小學校(含幼兒園)期末教育教學工作安排優化調整如下:
1.幼兒園、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本學期教育教學活動可在12月23日前結束。相關年級不再組織期末考試,可采用過程性評價方式,對學期成績進行綜合評定。
2.初中、普高高壹年級、職高高壹高二年級本學期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考核評價等工作原則上於12月30日結束。
3.普高高二高三年級、職高高三年級本學期結束時間原則上保持不變,仍為1月14日。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校招生選考科目考試(以下簡稱學考、選考)前,學校正常開展線下教學;學考、選考結束後,視情開展線上或線下教學。
4.教師寒假開始時間仍為1月15日。各學校(幼兒園)結束本學期教育教學活動後,在1月14日前應提供托管服務,滿足雙職工等有需要的家庭子女看護需求。在符合校園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允許有需要的學生到校自習,由學校教師提供看護、輔導等服務,但不上新課。學校可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和學生托管需求,合理調整安排教師工作。
5.各地各校要認真組織好提前放假的各項工作。各高中學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學考、選考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
寧波
今天,寧波教育局發布通知:根據當前疫情形勢和原2022-2023學年度校歷安排,為統籌做好校園疫情防控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全力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現對我市中小學(幼兒園)期末教育教學工作安排優化調整如下:
1、幼兒園、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教育教學和考核評價工作可在12月23日前結束。
2、初中、普高高壹年級,職高高壹、高二年級教育教學和考核評價工作原則上於12月30日結束。
3、普高高二、高三年級,職高三年級教育教學結束時間原則上保持不變。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校招生選考科目考試(以下簡稱學考、選考)前,學校正常開展線下教學;學考、選考結束後,視情開展線上或線下教學。有條件的學校可實行封閉管理。
4、各中小學(幼兒園)結束本學期教育教學活動後,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應合理安排教師工作,積極開展寒假托管服務,滿足有需要的家庭子女看護需求,但不上新課。
5、各地各校要認真組織好提前放假的各項工作。各高中學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學考、選考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
6、各地各校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校外培訓機構參照中小學執行。
溫州
今天上午,溫州教育局官宣:日前,溫州正持續優化調整疫情防控政策。根據當前疫情防控有關部署,為統籌做好我市校園疫情防控與教育教學工作,結合我市中小學、幼兒園實際,為保護廣大師生生命健康安全,將本學期期末教育教學工作優化調整如下:
1.幼兒園、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可在12月23日之前結束教育教學活動,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初中、中職學生原則上於12月30日離校,其中初中九年級、中職高三在元旦假期後可根據實際情況開展線上教學。
3.普通高中高壹年級於元旦假期後調整為線上教學;高二、高三年級於1月6日-8日全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校招生選考科目考試結束後,視疫情變化開展線上或線下教學至期末。
4.各學段期末質量檢測安排由學校另行通知。
湖州
今天,湖州教育局發布:《湖州市教育局2022年工作要點》(湖教發〔2022〕1號)明確,2022年秋季學期至2023年1月13日結束,1月14日起放寒假。根據當前疫情形勢,為統籌做好校園疫情防控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全力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湖州市教育局對我市中小學校(含幼兒園)期末教育教學工作和放假安排調整如下:
1.幼兒園、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學生於2022年12月23日前離校(園),開始寒假。居家照護存在困難的學生和幼兒,在學校條件允許下,可申請到校(園),學校、幼兒園提供托管服務至期末。
2.初中壹二年級學生於12月30日前離校,元旦假期後開展線上教學至期末;初三年級學生元旦假期後開展線下和線上相結合教學至期末。
3.普高壹年級學生於12月30日前離校,元旦假期後開展線上教學至期末;普高二三年級學生待全省學考選考結束後,開展線下和線上相結合教學至期末。
4.中職學校高三高考班學生元旦假期後開展線下和線上相結合教學至期末,其他學生於12月30日前離校,開始寒假。
5.各學段期末質量檢測安排由學校另行通知。
(教務老師 徐坊)
嘉興
嘉興市教育局今天發布《關於優化調整我市中小學校期末教育教學工作安排的通知》。
嘉興市教育局《關於明確嘉興市中小學校2022學年校歷的函》明確,2022學年第壹學期於2023年1月13日結束,1月14日寒假開始。根據當前疫情形勢,為統籌做好校園疫情防控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全力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現對我市中小學校(含幼兒園)期末教育教學工作安排優化調整如下:
1.幼兒園、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本學期教育教學活動於2022年12月23日前結束。相關年級不再組織期末考試,可采用過程性評價方式,對學期成績進行綜合評定。居家照護存在困難的學生和幼兒,在學校條件允許下,可申請到校(園),學校、幼兒園提供托管服務至期末。
2.初中、普通高中高壹年級、中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考核評價等工作原則上於2022年12月30日結束。學校要做好學生寒假生活指導。
3.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年級本學期結束時間原則上保持不變(中職學校高三高考班可參照執行),仍為2023年1月13日。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校招生選考科目考試(以下簡稱學考、選考)前,學校正常開展線下教學;學考、選考結束後,視情開展線上或線下教學。
4.各地各校要認真組織好提前放假的各項工作。各高中學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學考、選考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
紹興
今天(12月18日),紹興市教育局發布中小學(幼兒園)提前離校安排: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有關部署,結合本地中小學(幼兒園)實際,為保護廣大師生的健康安全,經研究決定:
1.自12月19日起,幼兒園、小學低段(1到2年級)學生可視情安排居家學習;12月23日前幼兒園、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可提前離校。
2.在12月30日前,初中、普通高中壹年級、中職學校完成教育教學和考核評價工作,學生隨後可提前離校。
3.普通高中二、三年級在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校招生選考科目考試(以下簡稱學考、選考)前,學校正常開展線下教學;學考、選考結束後,視情開展線上或線下教學。
4.學生離校後,學校為學生提供居家學習等指導,也要為居家照護有困難的學生及幼兒提供校(園)內照護服務,直至教師放假離校。
金華
18日上午,金華教育局發布通知:根據當前疫情變化形勢,結合我市實際,現對2022學年第壹學期期末教育教學工作安排進行優化調整。
壹、幼兒園、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學生於2022年12月23日之前離校(園)。居家照護存在困難的幼兒和學生,在學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申請到校(園),學校、幼兒園提供托管服務至1月13日。
二、初壹、初二年級,普通高中高壹年級,中職學校(高三高考班除外)根據疫情情況實行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進行教學,於12月30日前完成相關考試和評價,於12月31日離校。
三、初三年級,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年級,中職學校高三高考班根據疫情情況實行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進行教學,於2023年1月13日放寒假。
四、學校如出現疫情按屬地疾控部門意見進行規範處置,如疫情形勢嚴峻復雜,經所屬教育部門同意可自行確定放假時間。
五、教師寒假開始時間為1月14日,學校可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和學生托管需求,合理調整安排教師工作。
六、各地各校要認真組織好期末各項工作。各高中學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學考、選考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
(教務老師 薛文春)
衢州
衢州教育局發布衢州中小學校、幼兒園期末教育教學安排優化調整。
壹、幼兒園、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學生於2022年12月23日之前離校(園)。相關年級不再組織期末考試,可采用過程性評價方式,對學期成績進行綜合評定。居家照護存在困難的幼兒和學生,在學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申請到校(園)參加托管服務至2023年1月13日。自12月19日起,幼兒園、小學低段(1至2年級)學生可依申請自願居家學習。
二、初壹、初二年級,普通高中高壹年級,中職學校(高三高考班除外)根據疫情情況實行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進行教學,於12月30日前完成相關考試和評價後即離校,元旦假期後開展線上教學至1月13日。
三、初三年級,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年級,中職學校高三高考班根據疫情情況實行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進行教學,於2023年1月13日放寒假。
四、教師寒假開始時間為1月14日,學校可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和學生托管需求,合理調整安排教師工作提供看護、輔導等服務,但不得上新課。
五、學校如出現疫情按屬地疾控部門意見進行規範處置,如疫情形勢嚴峻復雜,經所屬教育部門同意可自行確定放假時間。
六、各地各校要認真組織好提前放假的各項工作。各高中學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學考、選考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
舟山
18日,舟山市教育局發布通知:我市2022-2023學年校歷明確,2022學年第壹學期至2023年1月14日結束。根據當前疫情形勢,為統籌做好校園疫情防控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全力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在保持總體不變的基礎上,對我市中小學校、幼兒園期末教育教學工作作適當調整:
1.幼兒園、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學生於2022年12月23日前離校(園),開始寒假。
2.初中壹二年級學生於12月25日前離校,開展線上教學至期末;初三年級學生元旦假期後開展線下和線上相結合教學至期末。
3.普高壹年級學生於12月30日前離校,元旦假期後開展線上教學至期末;普高二三年級學生待全省學考選考結束後,開展線下和線上相結合教學至期末。
4.中職學校高三高考班學生元旦假期後開展線下和線上相結合教學至期末;其他學生於12月23日前離校,開展線上教學至期末。
5.各學校(幼兒園)結束本學期教育教學活動後,在1月14日前應提供托管服務,滿足雙職工等有需要的家庭子女看護需求。在符合校園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允許有需要的學生到校自習,由學校教師提供看護、輔導等服務,但不上新課。學校可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和學生托管需求,合理調整安排教師工作。
6.各地各校要認真組織好提前放假的各項工作。各高中學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學考、選考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
臺州
今天上午,臺州教育局發布《關於優化調整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育教學安排的通知》。
根據當前疫情形勢,為統籌做好校園疫情防控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切實保護廣大師生安全健康,結合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實際,經研究,對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本學期期末教育教學安排作如下優化調整:
1.幼兒園、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可於12月23日之前結束教育教學活動,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居家照護存在困難的學生和幼兒,在學校條件允許下,可申請到校(園),學校、幼兒園提供托管服務至期末。
2.初中、中職學生原則上於12月30日離校,其中初中九年級、中職高三於2023年元旦假期後可根據實際情況開展線上教學。
3.普通高中高壹年級於2023年元旦假期後調整為線上教學;高二、高三年級於2023年1月6日-8日全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校招生選考科目考試結束後,視疫情變化開展線上或線下教學至期末。
4.各地各校要認真組織好期末各項工作。各高中學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學考、選考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
麗水
今日,麗水市教育局發布《關於我市中小學、幼兒園期末教育教學工作安排的通知》,具體內容壹起來看~
1.幼兒園、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學生於2022年12月23日前離校(園)放假。居家照護存在困難的學生和幼兒,在學校條件允許、符合校園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可申請到學校、幼兒園托管服務至1月13日,由學校教師提供看護、輔導等服務,但不上新課。
2.初中壹二年級學生於12月30日前離校,元旦假期後開展線上教學至1月13日;初三年級學生元旦假期後開展線下和線上相結合教學至1月13日。
3.普高壹年級學生於12月30日前離校,元旦假期後開展線上教學至1月13日;普高二三年級學生待全省學考選考結束後,開展線下和線上相結合教學至1月13日。
4.中職高壹二年級學生於12月30日前離校,元旦假期後開展線上教學至1月13日;中職高三年級學生元旦假期後開展線下和線上相結合教學至1月13日。
5.教師寒假開始時間為1月14日。學校可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和學生托管需求,合理調整安排教師工作。
6.各地各校要認真組織好放假的各項工作。各學段期末質量檢測另行通知。各高中學校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學考、選考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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