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保定點醫院是指社保部門公布的具有社保醫療資質的醫院名單。根據公布的名單,參保人自行選擇醫院就醫,經社保部門審核合格後,向醫保人員發放醫保卡。有了醫保卡,他可以到指定醫院就醫,並按照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否則無法報銷醫療費用。
2、醫保手冊主要是做定點醫院對照。按照“就近就醫、方便管理”的原則,每個人原則上可以在單位和居住地所在區縣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範圍內任意選擇4家醫療機構就醫,其中必須有1家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駐站、廠礦醫療機構)。所有在“醫院等級”中標記為“壹級”和“其他”的定點醫院都是基層醫療的定點醫院。
3.醫保手冊裏有五家醫院(4+1),所以妳可以選擇四家定點醫院(包括壹家基層社區醫院)和壹家社區服務站。註意第五個是社區服務站,只是社區醫院設立的服務點,不是社區醫院本身。壹般情況下,可以選擇四家定點醫院。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定點醫療保障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者《中醫診所登記證》的醫療機構,以及經軍事主管部門批準為人民服務的軍隊醫療機構,可以申請醫保定點:
(壹)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專科醫院和康復醫院;
(二)專科疾病防治醫院(站)、婦幼保健院;
(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中心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街道衛生院、門診部、診所、衛生院(站)、村衛生室(所);
(4)獨立的急救中心;
(五)安寧療護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療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