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地區12所
黑龍江(4所):東北石油大學、黑龍江大學、哈爾濱理工大學、哈爾濱醫科大學
吉林(4所):北華大學、東北電力大學、吉林農業大學、長春理工大學
遼寧(4所):中國醫科大學、東北財經大學(部屬)、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沈陽農業大學
華北地區15所
河北(7所):河北大學、河北師範大學、燕山大學、河北農業大學、石家莊鐵道大學、河北工程大學、河北工業大學
山西(5所):中北大學(部屬)、山西大學、山西農業大學、太原科技大學、山西醫科大學
內蒙古(3所):內蒙古農業大學、內蒙古工業大學、內蒙古師範大學
華東地區10所
安徽(6所):安徽農業大學、安徽理工大學、安徽工業大學、安徽醫科大學 安徽財經大學、安徽師範大學
江西(4所):南昌大學、江西農業大學、江西財經大學、江西師範大學
華中地區19所
河南(7所):河南大學、河南農業大學、河南理工大學、河南工業大學、河南師範大學、華北水利水電學院、河南中醫學院
湖北(6所):湖北大學、湖北工業大學、武漢科技大學、武漢工程大學、武漢紡織大學、長江大學
湖南(6所):湘潭大學、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湖南農業大學、湖南師範大學長沙理工大學、吉首大學
華南地區8所
福建(3所):華僑大學(部屬)、集美大學、福建師範大學
廣西(4所):廣西醫科大學、廣西師範大學、桂林理工大學、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海南(1所):海南大學
西北地區17所
陜西(5所):西北大學、陜西科技大學、西安科技大學、西安理工大學、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甘肅(4所):西北師範大學、甘肅農業大學、蘭州理工大學、蘭州交通大學
寧夏(1所):寧夏醫科大學
青海(2所):青海師範大學、青海民族大學
新疆(5所):新疆大學、新疆農業大學、新疆師範大學、新疆藝術學院、喀什師範學院
西南地區19所
重慶(3所):重慶郵電大學、重慶工商大學、重慶醫科大學
四川(7所):成都理工大學、四川農業大學、西南科技大學、西南石油大學、四川師範大學、成都信息工程學院、四川理工學院
貴州(4所):貴州師範大學、貴州財經大學、貴州民族大學、貴州理工學院
雲南(4所):雲南農業大學、雲南師範大學、雲南財經大學、昆明理工大學
西藏(1所):西藏大學
小211工程也就是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為切實提升中西部高校辦學能力,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促進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和區域高等教育協調發展,使中西部壹批普通本科高校的基礎教學實驗條件得到較大改善,師資隊伍素質結構更加優化,學生學習、實踐、就業和創新創業能力明顯提升,學校辦學特色逐步彰顯,高等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顯著增強,發改委、教育部組織實施了“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涵蓋地區達24個。“工程”以五年為壹個周期,計劃支持中西部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00所左右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入選高校大多為壹本高校。
工程背景:
為貫徹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切實提升中西部高校辦學能力,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促進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和區域高等教育協調發展,使中西部壹批普通本科高校的基礎教學實驗條件得到較大改善,師資隊伍素質結構更加優化,學生學習、實踐、就業和創新創業能力明顯提升,學校辦學特色逐步彰顯,高等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顯著增強,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組織實施了“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
“工程”以五年為壹個周期,計劃支持中西部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00所左右中央與地方重點建設的本科高校,入選高校均為實力較強發展較好的高校,絕大部分為壹本高校,包括少量二本強校。因該“工程”由國家發改委、國家教育部組織實施,國家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建設,所覆蓋的範圍為全國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入選地區不及“211工程”重點支持建設的高校所覆蓋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範圍廣,故又被稱作“小211工程”。
實施計劃:
該工程以五年為壹個周期,資金投入大,滾動實施,壹期實施期限為2012-2015年,計劃支持中西部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00所左右省屬地方本科高校,這壹工程既是國家整體推進高等教育區域發展的全局性考慮,也是國家特別針對中西部高校自身發展特點、發展階段而考慮的戰略決策。
指導方針:
總體思路:主要是加強中西部高校的基礎辦學能力,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特別是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就業能力,服務於地方發展。
建設任務:主要是“強基礎、重能力、提質量”,在硬件和軟件兩個方面來加強中西部高校的建設。
實施方式:為了覆蓋中西部更多的學校,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準備以五年為壹個周期滾動實施。
實施範圍:“十二五”時期國家發改委將重點支持中西部地區的普通本科高校。
學校選擇:為了體現服務地方發展的方向,考慮優先支持適應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學科專業合理,優勢突出,有明顯的辦學特色,重視潛心育人的地方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