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大火損失到底幾何?
在中央電視臺新臺址(下稱央視新址)大火發生半月之後,指向瀆職侵權的調查已獲新的突破,***約20名涉案嫌犯被北京市公安局采取措施。 2009年2月9日晚8時20分左右,農歷元宵之夜,央視新址因其工作人員擅自雇用煙花公司違規燃放A類煙花,導致北配樓起火並持續近六個小時。事故導致壹死七傷(參見《財經》2009年第4期“追問央視新址大火”)。 案發當夜22時許,央視副總工程師、新臺址建設工程辦公室(下稱央視新址辦)主任徐威,即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呼家樓派出所帶走,監控在壹家賓館。相繼被查的還有現場三名央視新址辦工作人員,以及負責現場燃放禮花的湖南瀏陽三湘煙花制造公司的八名員工。上述12人因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成為第壹批被刑事拘留者。 2月19日,北京警方再刑拘五名涉案嫌犯。其中包括運輸煙花爆竹的司機,以及幫助聯系現場燃放公司的中間人等。 北京市警方、檢方的調查並不止於瀆職侵權,還延展至央視新址工程的經濟問題。《財經》記者從多個渠道獲知,承攬央視新址工程B標段(即北配樓)的北京城建集團壹名項目負責人受到辦案部門調查;中央電視臺排名第五的副長、央視新址園區法定代表人李曉明亦被調查。 中央電視臺現任臺長趙化勇1999年2月主政央視以來,中央電視臺經營業務向公司化、多元化方向發展。央視新址建設亦以公司化模式進行。2008年2月,趙化勇曾在中央電視臺工作會議報告中稱,2003年正式啟動的新址建設工程,經過五年奮戰,已經取得決定性勝利。 對應於此,2003年,央視與北京市第壹家專門從事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的企業——北京國金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聯合成立了北京央視國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央視國金),對央視新址建設實行公司化運作,由徐威任法定代表人。徐威得以掌控央視200億元新址建設資金的運作。 地處北京CBD核心區域的央視新址園區,於2005年4月28日開工,內含位於園區西南側的CCTV主樓、西北側的TVCC電視文化中心(即起火的北配樓,含文華東方酒店)、東北角的能源服務中心。早在2001年,原國家計委“[2001]2795”號文批復,央視新址工程項目獲準立項,總投資76.66億元;其中央視自有資金55.17億元,銀行貸款21.49億元。 此後,央視新址建設工期壹延再延,項目資金也壹再上漲。至2004年8月,國家發改委的批文增加資金至78.91億元。至今,央視新址工程的建設投資已達120余億元,另有70多億元新設備費用。據悉,央視搬遷新址將全部使用新設備,原設備將留原址備用。 《財經》記者獲悉,2月9日央視大火當晚,李曉明即被辦案部門傳訊,旋即回家。第二天,李再度被傳訊。接近李曉明的人表示,火災後,副臺長李曉明接受了辦案部門調查,但並未被控制,2月24日,依舊見到李曉明在臺裏上班。 煙花牽出關聯公司元宵夜的煙花不僅是火災元兇,亦是經濟問題調查的主要突破口。 從2007年開始,央視連續三年安排在新址園區燃放煙花,其中2007年放了價值約30萬元的煙花,2008年放了約50萬元的煙花。此次引起大火的煙花燃放號稱100萬元,據央視內部人士透露,實際價值約35萬元。 據《財經》記者從業內了解,煙花行業回扣高達30%。經銷商獲利豐厚。 接近案件的人士告訴《財經》記者,央視新址辦多次燃放的煙花,均采購自瀏陽三湘公司。初步調查,僅此批煙花,徐威即從三湘公司獲得約8萬元現金回扣。這成為徐威涉嫌經濟問題的直接突破口。 進壹步調查發現,央視新址辦采購此批700余發煙花,全由大新恒太走賬。火災發生當晚,大新恒太董事長沙鵬被控制,接著被刑事拘留。 2006年4月12日,央視國金將所持股權轉讓給影響傳媒有限公司。影響傳媒有限公司亦長期依托於央視承攬廣告、咨詢和培訓業務。 2007年,大新恒太公司的股東變動頻繁。當年7月9日,沈旭、趙序霞退出,黃麗芳進入;11月17日,北京亞細亞智業科技有限公司向大新恒太註資500萬元,使後者註冊資本增至1000萬元。2007年11月23日至今,李鷷、黃麗芳、亞細亞公司退出。此後,該公司股權再未發生變化,1000萬元註冊資本由五名自然人分持,其中,羅鳳嬌330萬元、趙軍310萬元、沙鵬180萬元、李小冬150萬元、趙序霞30萬元。 上述人員中,趙軍、趙序霞兩人均為央視新址辦員工,且在關鍵部門任職;其中,趙序霞系徐威在電視技術設備和軟件工程方面多年合作的夥伴,在新址開始建設後,調入新址辦。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大新恒太成立三年以來,至少經營了與央視新址工程有關的七宗業務,標的總金額過億元。如2007年,僅在央視新址工程,即承攬了弱電工程B標段及A標段服務樓弱電網絡系統設備材料供應項目、基礎應用系統集成和軟件開發項目;2008年,又獲得奧運節目光傳輸設備,以及新址工程中的B標段酒店客房AV系統設備材料招標項目;等等。 微妙的“責任分擔” 針對三湘煙花公司的責任,各界說法不壹。徐威的辯護律師認為,煙花公司應該承擔運輸和燃放A類煙花的申報責任;但反對的聲音認為,三湘煙花公司受雇於央視新址辦,後者才是直接的責任方。 據北京市消防局提供的資料,起火的電視文化中心***30層,高159米,建築面積103648平方米,主體結構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外立面裝修材料南北側為玻璃幕墻,東西立面為鈦鋅板,外墻保溫材料為擠塑板等。 由此看來,此次大火雖為“人禍”,但大樓防火不達標的保溫材料“擠塑板”亦是“幫兇”。此次失火的央視新址B標段,其幕墻工程由中山盛興股份公司承建。2005年11月21日下午,央視和中山盛興關於北配樓幕墻工程簽約儀式在北京建國門外長富宮飯店舉行,央視副臺長李曉明親自出席簽約儀式。 中山盛興股份公司副總經理馮國敏對《財經》記者表示,有關幕墻防火材料是否達標的問題,相關部門已經在進行調查,目前不方便表態。《財經》記者獲得的壹份《防火審核意見書》顯示,北京市消防局曾對央視新址***提出26條消防整改措施,其中八條涉及北配樓,如“地上14層采用擴大防煙前室代替避難層”,“5層、27層、28層廚房所用的燃氣管道要從地下壹層進線處穿越防火分區”等,均不符合防火規範。可見,施工方在消防方面的疏忽,以及元宵之夜未勸阻業主方燃放煙花,也存在責任。 善後之局 而今,火後的央視新址北配樓仍被封鎖,壹側的三環路邊,常有人駐足留影。其是拆是修,為人們所關註。 2月13日,央視召開高層會議內部通報稱,專家組認為,北配樓過火後,由外墻往裏損失逐漸減輕,越往外損失越嚴重。大樓朝南、朝北方向的窗戶玻璃沒有破碎,室內的物品基本完好。玻璃破碎的房間大都只在窗戶附近有火燒情況。“初步判斷,大樓主體結構基本沒有問題,掛幕墻的金屬網架整體也基本完好,鋼筋混凝土結構沒有受到損傷,承載屋頂的桁架沒有發生明顯變形,但個別部位需要修補。” 然而,央視此次會議所述的“專家組”,邀請的是建築專家。他們初步形成的結論不具有法律效力,亦未獲得建設、消防主管部門的認同。 接近調查組的壹位人士稱,壹名受央視邀請現場勘察的建築專家口頭表達了兩條意見:長達六小時的高溫燃燒導致結構強度大大下降,受力狀況明顯改變,安全隱患很大;作為全球矚目的中國標誌性建築,加之處於華北地震帶和北京中央商務區,不容許再次發生任何意外。 “燒了五六個小時,樓的主體結構也差不多了。”參與北配樓前期設計的建築師吳朝輝說。 失火的央視電視文化中心(TVCC),由央視所屬的中廣影視衛星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國際電視總公司於2007年4月***同出資組建,是新址建設工程以及中央電視臺媒體經營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至失火時,電視文化中心已完成投資20多億元;2009年年前,央視資產登記時,核定為30億元。 電視文化中心核心產業為央視華匯時代劇院和文華東方酒店。文華東方酒店擁有241間豪華客房及高檔配套設施,原計劃酒店於2008年中開業,但壹直拖延到2009年火災被燒毀,依舊沒有開業。大火過後,酒店開業將無限期後延。 央視華匯時代劇院在2008年完工開始承攬演出業務,作為開幕大戲的《陪我看電視》已經簽約並進行廣告宣傳,原計劃於2009年3月18日上演,演出票都已經售出。火災後,必須臨時終止演出更換場地,央視電視文化中心將面臨系列合同糾紛。 2月13日,中央電視臺臺長趙化勇主持召開的央視高層會議決定,央視新址主體大樓的搬遷計劃不變,仍在今年國慶節前後陸續進行。 央視內部人士告訴《財經》記者,61歲的趙化勇本應在2008年正常退休。火災發生之後,趙化勇全力投入善後事宜,中央電視臺日常工作由第壹副臺長張長明全權負責。 粗糙整理了壹下,原文在 /dvbbs/dispbbs.asp?BoardID=178&ID=18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