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劉邦最大的優點就是能當機立斷,幹幹凈凈,幹幹凈凈,做什麽事情都很到位,壹點都不卡。劉邦本人雖然沒有本事,沒有謀略,但是判斷力強,敢於做決定,願意出人頭地。正是這種資質,讓他多次轉危為安,化險為夷,最終由弱變強,壹步壹步走向勝利。原因是劉邦是個流氓,流氓中的英雄,所以敢賭上性命。
3、劉邦端堪稱“少量非君子,無毒非丈夫”,用人時真的能放開手腳,動人時真的能拿到手。劉邦的手下真的是人人都有:張亮是貴族,是觀光客,蕭何是縣官,韓信是平民,樊噲是狗屠夫,關英是布販,婁敬是馬車夫,是強盜,是鼓手,劉邦對每個人都壹視同仁,發揮所長,也不在乎別人說他是雜軍,草王。
4.劉邦是個流氓,但他是流氓中的英雄。說他是流氓,只是指他的出身和教養,不是指他的資歷。論資歷,劉邦的確配得上領袖的稱號。他生來就是領導者。他具備了壹個領導者必須具備的所有素質,而且根本不需要別人教,更何況他是教不出來的。、韓信、蕭何等人給了劉很多思想,但這些思想都是針對實際問題的,有的是具體的操作問題,是謀略而不是策略。還有戰略上的建議,劉邦往往壹點都看得懂。這種洞察力、判斷力和理解力簡直是與生俱來的。韓信說他作為“將軍”的才能是“天上掉下來的,不是人力資源”,不完全是恭維,也不是諷刺。
作為壹個領袖,劉邦最大的優勢就是“識人”。這裏的知人不是壹般意義上的尊重和善用人才,而是了解人性,既了解人性的優點,也了解人性的弱點。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團結壹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孤立敵人,逐壹擊破,最終將天下運於掌中。世界是什麽?世界不是土地,而是人。所以,得天下,即得人心。劉邦很明白這個道理。看來他天生就是和人打交道的料。《子同治鑒》說他討厭讀書,但他生性聰明,心胸寬廣,能采取最好的策略。就連看門人和級別最低的士兵壹見面就成了老朋友。我想,不僅僅是因為他大方,不拘小節,好相處,更是因為他懂得壹個道理:“世間萬物,人是第壹寶貴的。”所以他把所有的人都視為寶貴的財富和資源,唯恐人少而不厭。?
怎樣才能贏得人心?那就是知道別人心裏想要什麽,滿足他們。韓信對劉邦“脫我衣服,推我吃我”這種善意的執念,說明劉邦已經贏得了他的心,說明劉邦能夠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餓了就想吃,知道別人想吃,就放棄自己的食物;我要打扮自己,我知道別人也想穿,所以我放棄了自己的衣服;我想做天下的皇帝,我知道別人也想娶我的老婆兒子來孝敬我的祖先,所以我大方的養了他們。這種“人人有飯吃,人人有衣穿,人人掙錢,人人致富”的思想和習慣在中國最流行。
6.不會為別人著想的人,其實是自己缺乏經驗;而那些能自己判斷別人的人,大多是有自知之明的。劉邦真的很了解自己。他知道自己無所不能,知道文學保不了國,知道軍事治不了國,知道戰術沒有戰略,知道打仗沒有武力。於是他把這些事情都交給別人去做,自己只做了兩件事,壹是選人,二是做決定。這樣既避免了自己的缺點,又調動了別人的積極性,壹舉兩得。再加上他明辨是非,善於聽取別人的意見,勇於改正自己的錯誤,能包容別人的錯誤,不拘壹格地使用人才,這也讓別人願意為他所用,從而在他身邊聚集了壹批英雄,形成了優勢互補的格局。比如樊噲勇猛,張亮足智多謀,韓信會當兵,蕭何會治國,簡直就是壹個優化組合。結果,他成了壹個非常聰明和成功的老板。項羽不明白這個道理。他以為自己是天下第壹英雄,什麽事都自己做。反而吃力不討好,成了光棍。
7.劉邦也犯過錯誤,在判斷和策略上也犯過錯誤,但他願意認錯,願意改。公元前200年,劉邦對形勢和軍情作出了錯誤的判斷(其實是匈奴誘兵),不聽婁敬的強烈勸阻,親自領兵前進;深入敵後,被匈奴圍困在鄧白(鄧白是平城附近的壹個小鎮)。平城就是現在的山西省大同市。此役又稱“鄧白之圍”或“平城之圍”),但多虧了陳平的秘密計劃(其計劃不詳),才得以脫險。劉邦班師回到光武(今山西代縣西南陽明堡鎮),立即釋放了關押在那裏的婁敬,向他賠禮道歉,承認錯誤,並封婁敬兩千戶為內侯。
8.劉邦不僅大方,而且細心。劉邦,表面上是大大咧咧,實際上是小心翼翼。鴻門宴的前壹天晚上,他聽說項羽第二天將兵臨城下,項伯可以從中斡旋。他當即決定討好項伯。但他沒有馬上去見項伯,而是問張亮和項伯誰年長。張亮壹說項伯年紀大了,馬上說:“我哥看著呢。”。這相當於說他和張亮是“兄弟”。妳的哥哥張亮是我的哥哥劉邦。等於張亮,張亮有面子;項伯作為兄弟,項伯有面子。雙方都同意了,劉邦真是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