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報學士學位,應達到以下條件:
1.自學考試本科生本科考試計劃中所有課程平均成績65分及以上(免考課程不計入平均成績),畢業論文成績75分或良好及以上;無考試作弊記錄;
2.學位外語成績達到要求。
外語成績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壹即可)
(壹)參加2015年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學士學位外語考試,成績合格。
(二)在籍期間取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筆試合格證三級及以上,或筆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說明壹下,2018年12月的畢業生最晚2018年9月取得PETS-3筆試合格證,2019年6月的畢業生最晚2019年3月取得PETS-3筆試合格證。
(三)在籍期間參加學校統壹組織的學士學位外語考試,成績合格。
(四)已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須與現申請學士學位不屬同壹學科門類)或具有外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
(五)除上述條件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還可符合如下條件之壹:
1.在籍期間非英語專業自學考試計劃中英語(二)課程考試成績合格;
2. 在籍期間自學考試商務英語專業考試計劃中日語課程考試成績合格;
3.在籍期間取得大學英語四、六級合格證書,或在籍期間四級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含425分)。符合上述第(壹)條要求的,須提供外語考試成績合格編號;符合上述第(二)條或第(三)條要求的,須提交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符合上述第(四)條要求中“已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本科畢業生須提交教育部出具的第壹學位證書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外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的本科畢業生須提交教育部出具的畢業證書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或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符合上述第(五)條第3項要求且沒有英語(二)成績的,須提交四、六級證書或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申報材料1.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2019年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申請審批表(壹式兩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生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如果不能提供畢業生登記表原件,須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如果檔案在人事代理機構托管,復印件上須蓋人事代理機構公章);
4.外語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用英語(二)或日語成績申請學位的不需要交此項證明)。
以上所有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