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常調劑有三個要求,即初試成績達到調入地區第壹誌願專業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轉學學校的具體要求,如統考科目與擬轉學的復試科目相同,自命題科目相同或相近;擬轉專業和擬註冊專業的前四位專業代碼必須相同,以此類推。
考研調劑要求:
1.初試成績符合調入地區誌願專業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調劑專業與誌願專業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試科目須與轉入專業相同或相近。
4.自願報考護理專業(指體育學【0403】、藝術學【0504】、中醫學【1005】、工程護理專業和工程碩士護理專業,下同)的考生,須達到護理專業調入地區所在學科(類別)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擴展數據:
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如果考生符合復試條件,無法在第壹誌願學院參加復試,則應將考生的檔案發送到第二誌願學院或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調劑。?
在研究生招生中,由於招生計劃的限制,壹些考生無法被安排復試或復試後無法被錄取。對於這些考生,招生單位將負責及時將他們的所有材料轉移到第二誌願單位,這就是所謂的研究生調劑。
要求:
1.必須符合招生簡章規定的轉專業要求。
2.初試成績符合調入地區第壹誌願專業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劑專業與第壹誌願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轉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統考科目原則上相同。初試科目中未設置數學的考生轉入初試科目中的數學專業,需要在復試中嘗試數學。
5.第壹,如果誌願報考護理專業的考生轉入其他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護理專業轉入地區所在學科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首先,如果誌願報考非護理專業的考生轉入護理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轉入專業學科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
在臨床碩士實施中醫、工程護理和工程碩士護理專業互換政策,以照顧專業的內部調整。
6.壹是自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碩士學位的考生可以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劑到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轉入上述7個專業。
7.申請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轉入該計劃錄取;未申請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入該計劃。
8.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9.試點高校開展自劃線改革,校內調劑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確定。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調劑百度百科-研究生調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