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財經新聞 - 用營業執照註冊公司的法人是誰?

用營業執照註冊公司的法人是誰?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與自然人不同,法人是無生命的社會組織,法人的本質是某些社會組織的法律人格化。“法定代表人”是壹個明確的法律概念。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沒有正職的,由分管工作的副職擔任法定代表人,設有董事會的法人,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經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可以擔任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根據法人的意誌行使法人的權利。法定代表人負責組織和領導企業內部的生產經營活動;代表國外企業,全權處理壹切民事活動。法定代表人的權力由法人賦予,法人對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是,如果代表的行為超出了法人授予的權利範圍,則法人可能要對此承擔責任。

法人的性質:

第壹,法人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義上的“人”,而不是真正的生命,依法產生和死亡。自然人是根據自然法出生和生活的人,具有壹國國籍的自然人被稱為該國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是按照自然規律進行的,具有自然屬性,而法人不具有這種屬性。

第二,雖然法人和自然人都是民事主體,但法人是集體民事主體,即法人是壹些自然人的集合。例如,大多數國家(包括中國)的公司法都規定公司法人必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股東組成。相比之下,自然人以個人本身作為民事主體。

第三,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也不同於自然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三十六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在法人成立時產生,在法人終止時消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三十八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