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適用於我校2020年春季高考三類招生:基於學業考試成績招生、基於“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含退役士兵招生)、中職學生自主招生(含高職院校招生)。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1)學校招生代碼:學校全稱: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院校代碼:12046(中外合作招生專業單獨代碼72046)。
(2)招生專業和計劃
1.根據學生的學術測試結果招生。
註: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為與加拿大北大西洋大學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單獨代碼(72046),單獨劃線。
(3)視覺傳達設計與制作、動畫設計、產品藝術設計、皮藝設計、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珠寶設計與工藝、寶石鑒定與加工、珠寶工藝與管理等專業不招收色盲人群;由於用人單位對身高的要求,報考酒店管理和旅遊管理專業的考生男生身高低於1.68米,女生身高低於1.56米。請謹慎申請。
(4)學生宿舍住宿費為1100-1500元/學年。
(5)通過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或轉專業。請考生在填報誌願時認真思考、謹慎選報;持有3+證書的職業院校學生將根據其學業測試成績入學,轉學或轉專業將根據我校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6)我校春季高考招生計劃未完成的,轉為面向廣東省普通高考招生計劃。
三。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普通高中考生報考條件
1.申請“憑學業考試成績錄取”的普通高中考生: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報名資格並取得2020年考生人數的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2)文理科普通高中考生須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三個科目中取得等級成績,且至少1科目成績須達到C級及以上。三個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至少有兩個美術類普通高中考生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文科考生的三門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和生物;理科考生的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和地理;藝術類文科考生的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和生物;藝術類理科考生的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和地理;
③報名參加2020年廣東省普通高中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水平考試。其中,美術類考生須參加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美術類相應科目統壹考試;
4 .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要求的考生。
(二)中職考生報考條件
1.申請“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的中等職業學校考生: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報名條件,並在2020年考生人數中取得往屆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學籍的畢業生;
(2)報名參加2020年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語文、數學、英語科目“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取得招生專業要求的專業技能課程證書;
3 .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要求的考生。
2.申請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面向中等職業學校)(含高職院校招生)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報名條件,並在2020年考生人數中取得往屆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學籍的畢業生;
②中職專業與我校招生專業直接相關,建築工程技術、市政工程技術需要相關職業資格證書(詳見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表3)。其他招生專業不需要職業資格證書。
3 .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要求的考生。
對應專業的具體要求如下:
註意:考生首先要確定自己在中職學校所學專業與我校招生專業相關。
(三)退役士兵考生報考條件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報名條件且具有高級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的2020年考生號畢業並可正常參加學習的退役士兵;
2.報名參加2020年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語文、數學、英語考試;
3.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要求的考生。
4.考生報名和誌願填報
(壹)根據學校招生考試成績,“3+專業技能課程合格證”考試招生(含退役士兵招生)
1.根據本人成績和意願,考生須先用高考考生號和密碼登錄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統考生端(網址:/pgks),在4月7日-10內完成網上誌願填報和確認。考生可自行在線填寫表格。
2.考生可在壹個平行誌願組中填報6所院校的誌願,每所院校可填報6個專業誌願和1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3.網上誌願填報和確認流程:①了解成績和排名;②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章程;(3)了解招生專業及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4)草擬壹份誌願表格;⑤網上誌願填報和確認。
(B)高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針對中等職業學校)(包括高等職業院校招生)
報名采用全省統壹網上報名方式。根據本人意願填報高職院校,填報誌願並確認後不能修改。已被“以學業考試成績為依據招生”、“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或“2019年第二階段高職院校擴招”考試錄取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考試。
中職畢業生只能根據我校招生專業類型及其報考條件填報1專業誌願。
網上報名的具體程序如下:
1.報名期間,考生登錄2020年廣東省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gzks),使用高考報名序號和密碼進行報名,並閱讀相關報名規定和要求;
2.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報考條件,在高職院校以“文化基礎+職業技能”(中職考生)、“職業技能大賽獲獎免試考生(中職技能大賽獲獎免試生)”和“文化基礎+職業技能”三種考核方式報考;
3.上傳申請材料
中職考生需在報名系統中上傳電子材料,包括:
(1)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須按要求在報名系統中上傳加蓋中等職業學校公章的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證明材料電子版原件(詳見附件《中等職業學校學籍證明-自主招生證明材料模板》),有職業資格證書要求的專業需提供職業資格證書電子版原件。往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的考生須在報名系統中上傳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電子版原件和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電子版原件(含封面和內頁),有職業資格證書要求的專業需提供職業資格證書電子版原件。
(2)上傳職業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原件電子版(由符合職業技能競賽獲獎免試條件的考生提供);
各中職學校必須認真審核本校應屆畢業生考生提交的由所在學校審核蓋章的申請材料(未蓋章確認的材料視為無效),並簽署推薦意見和掃描電子版。
4.考生資格審查。中等職業學校和符合中等職業學校技能競賽獲獎條件的考生資格審查由我校根據招生章程有關要求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完成。
5.查詢資格考試。考生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查詢報名資格。
6.繳納考試費。考生必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前在報名系統中完成網上考試費用支付流程,否則將自動放棄。
動詞 (verb的縮寫)評估方法和錄取規則
(1)基於學術考試成績的錄取規則
學校根據考試成績分文科、理科和美術專業招生。文科類和理科類按考生學業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選取,美術類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選取。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按照“專業誌願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按考生投檔(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候選人的總成績相同時,將根據候選人的排名進行選擇。當考生排名相同時,將優先考慮學習過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藝術類考生的分檔成績按粵教考函【2018】77號文綜合排序,各類錄取的分檔依據為考生成績排名。
(二)“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含退役士兵招生)招生簡章
我校“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的招生依據是考生在統壹文化科目考試中的綜合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專業誌願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按考生投檔(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候選人的總成績相同時,將根據候選人的排名進行選擇。考生排名相同時,優先錄取中職學校專業相關度較高的考生。退役士兵單獨劃出最低錄取分數線。
(三)針對中職學生的自主招生(包括高職院校招生)考核辦法和招生規則
1.評價法
中等職業學校(含高職院校)畢業生實行“文化基礎(含文化綜合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的學校自評方式,文化綜合知識與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考核的權重比例為4:3:3。中等職業學校考生入學考試滿分為500分,其中綜合文化考試滿分為200分,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滿分為150分,職業技能考核滿分為150分。
2.職業技能評估
學校組織專家組進行職業技能考核。職業技能考核采用線上技能考核或面試答疑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查學生的專業技能、職業素養、實踐能力、批判性思維能力和隨機應變能力。
3.錄取方法
①我校根據考生的專業誌願和文化基礎以及職業技能考核總成績排名情況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原則上被錄取考生的文化基礎考核總分不得低於文化基礎考核滿分的40%;職業技能考核總分不得低於職業技能考核滿分的60%(高職院校職業技能考核總分不得低於職業技能考核滿分的40%)。
②我校采取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辦法,在最低錄取分上記錄計劃,直至錄滿為止。無體檢結果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取。
(3)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職業技能考核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綜合理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無體檢結果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取。
4.考生成績公示及錄取備案
①考生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報我校招生委員會審核後,在我校招生網站公示3天。在擬錄取通知公布前,如有考生自願放棄,後續考生的錄取將不被推遲。如專業生源不足,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同意並報省招生辦備案後,可將計劃調整為生源充足的專業。
②考生考核成績公示無異議後,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招生辦審核備案,經省招生辦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確認為正式錄取。學校根據省招生辦審定的名單在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與普通高考考生錄取同步。
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本科層次高校的錄取,但不允許參加專科層次高校的錄取。參加普通高考並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將直接被取消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資格。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免試入學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函〔2013〕3號)文件精神,在廣東省教育廳組織的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或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組委會組織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獲獎的學生,符合相關要求的,可免試錄取,個人可在網上報名並填寫免試申請表。學校根據考生申請組織相關認定或評估,並根據認定或評估結果確定是否準予免試。推免生人數計入學校自主招生的專業計劃數。經省教育廳資格核實並經學校考核公示後,即可免試錄取相對自主招生專業。
第六,時間安排
具體時間安排以公告為準。請隨時關註我校招生信息網。
七。組織保障
(壹)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實施。認真做好考生報名、考生資格審查、高校自主命題部分考試制度、考試安全保密、成績評定和上報、最低錄取分數線劃定和錄取等工作。,確保自主招生試點工作安全有序實施。
(二)精心組織,妥善安排,確保考試安全有序。我們將按照“行政牽頭、機構負責、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實施原則,切實履行考試組織主體責任,精心組織、妥善安排各工作環節。要根據不同學生的要求和考核方式,明確工作目標,理清工作思路,落實工作任務,理順工作流程,有序實施組考工作。要加強中考安全保密管理,高度重視自命題工作,加強命題相關人員專業培訓,按涉密事項落實自命題試卷命制工作要求,實行封閉式命題管理,防止試卷泄露,確保考試安全實施。要加強對考試工作過程的管理和監控,嚴格執行考試規定,嚴肅審查作風紀律,規範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考試,自覺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3)加強管理,規範招生行為,維護良好的考試招生秩序。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關於加強招生考試管理的規定,切實完善招生管理制度和完善管理措施,使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各環節特別是考核程序和錄取規則規範化、制度化,確保招生工作各環節有章可循、有據可循。嚴禁組織與招生掛鉤的相關培訓,嚴禁以“先上車、後購票”的形式招生,嚴禁向考生作出與錄取相關的承諾。切實加強對命題教師和考官的管理和監督,嚴格落實培訓與招聘相分離的原則,所有參加考前培訓的教師不得參加自主招生命題和組考。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嚴肅查處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過程中的違紀作弊行為。
(4)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全面實施招生“陽光工程”。按照《教育部關於進壹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函〔2013〕9號)要求,嚴格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進壹步完善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構建公開透明的信息公開體系,將招生政策、招生辦法、考生報名資格、考生免試名單、考生免試“技能證書”名單、文化等進行整合。同時,要利用各類媒體加大對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的宣傳力度,為考生傳遞全面、真實、準確的信息,確保高職院校招生工作平穩有序,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八、體檢要求
(1)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須在3月15日前參加普通高考體檢(已參加市縣和中學組織的高考體檢的考生無需參加體檢),學生所在學校須在地級市招生辦公室統壹安排下到就近的二級以上醫院或相應醫療單位進行體檢。社會青年和往屆生可在地級市招生辦領取體檢卡後到有條件的市、縣(市、區)二級以上醫院或相應醫療單位進行體檢。無體檢結果的考生不得辦理入學手續。
(二)學校錄取考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辦公廳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基廳發〔2003〕3號、教基廳發〔2010〕2號)有關規定執行。殘疾考生如能生活自理、符合專業要求並達到相關錄取標準,將被正常錄取。
(3)視覺傳達設計與制作、動畫設計、產品藝術設計、皮藝設計、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珠寶設計與工藝、寶石鑒定與加工、珠寶工藝與管理等專業不招收色盲人群;由於用人單位對身高的要求,報考酒店管理和旅遊管理專業的考生男生身高低於1.68米,女生身高低於1.56米。請謹慎申請。
(四)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其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適合就讀專業者,將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並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九、新註冊和審查
(1)被我校分類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繳納學費。逾期未報名者,取消報名資格。
(二)入學三個月內,學生將在高中或中等職業學校進行畢業證書、政治、文化和健康方面的復檢。凡在報名、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規定取消報名資格。
X.資助學生的政策
(壹)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儉學等助學辦法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2)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優秀學業獎學金、學業進步獎學金、優質獎學金、香港番禺俱樂部獎學金、香港番禺俱樂部助學金、英語四六級獎學金等。同時設立了“十佳模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畢業生等各類獎項,激勵學生努力學習,提高綜合素質。
(3)學校建立了較為完備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學校設有“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理想技術人才”助學金、香港番禺俱樂部助學金、校內勤工儉學等多種資助項目,幫助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基本的學習和生活費用問題。對於個別有特殊困難的學生,學校將考慮給予適當補助。
XI。其他事項
(壹)考試收費標準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和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相關文件包括《關於調整我省技工院校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GYH〔2010〕79號)、《廣東省物價局關於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收費標準的批復》(GYH〔2003〕12號)、《廣東省物價局關於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新收費標準的批復》(粵價函〔2003〕63號)和《廣東省物價局關於
(2)考生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紀行為的,按第號法令處理。教育部18《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考生違規行為將上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並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3)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達到畢業(結業)要求者,將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結業)證書,並報廣東省教育廳進行電子註冊。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證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結業)證書。如果妳退學,將視情況發給妳副學士學位證書或現實學習證書。
十二。信息發布
所有春季高考招生信息均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註我校招生信息網。
十三、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咨詢熱線:020-34874086;84731206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沙灣鎮石梁路1342號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121483號樓2樓1室)郵政編碼:511483。
招生網站:
關註微信:“Fan-job招生”微信官方賬號
關註小程序:“異地招生”小程序
註冊電子郵件:12046@gzpyp.edu.cn
紀律監督和申訴聯系部門: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
監督電子郵件:jwb@gzpy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