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光遠:堅持調控不是為“打倒”房地產
財經評論員馬光遠11月29日在其專欄中寫道,房地產調控的具體舉措可以商榷和完善,但調控的方向和讓房價合理回歸的政策目標是完全正確的。房價的合理調整不僅有利於房地產自身健康發展,也會給中國經濟帶來莫大的契機。
馬光遠認為:“當前房地產調控的具體舉措可以商榷和完善,但調控的方向和讓房價合理回歸的政策目標是完全正確的。如果在各種噪音的鼓噪下,又壹次放松調控,則意味著房地產調控在中國基本可以宣告結束,因為無論是民眾和開發商都不會再信任調控政策。”
馬光遠:明確房產稅目的調整房地產稅費
從改革的視角而言,通過對房地產領域現存的各種稅費的規範和調整,在總體稅負不改變的情況下增加多套住房持有環節的稅收,減少或者取消交易環節的壹些不合理的稅費,通過設置合理的房地產稅收體系給房市以明確的制度預期,以保房價穩定,並使之成為地方的主要稅源,這個大方向沒有任何問題。然而,問題的關鍵是,如果每壹次對於房產稅的討論或者推行試點,都以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房地產市場的興衰和宏觀經濟的基本面作為風向標,則無疑使得房產稅本身就具有極其明顯的急功近利的目標。比如,對於房產稅,地方政府會將其作為創收的新的增長點,民眾會對房產稅寄予遏制房價的厚望。這種急功近利的思維,不僅會誤導民眾預期,也會引發開發商等利益相關方的激烈的反對,最終會使得房產稅的設計會陷入不倫不類,不明不白,說不清楚的尷尬境地。比如,公眾對於房產稅如何征收、征收對象、征收目的以及房產稅與土地出讓金的關系等等都出現了很大的分歧。在這種情況下,筆者認為,房產稅的當務之急是回歸“改革”的***識,擺脫“功利主義”制度思維的桎梏。本著完善中國房地產稅收體系,促進房地產健康發展的目的,討論中國房地產的基本制度設計問題。在此基礎上,明確房產稅的基本內涵、基本架構和設想,化解分歧和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