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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青浦區小學入學政策及時間安排

壹、指導思想和原則

(壹)堅持以國家和上海市有關政策規定為依據,以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辦好每壹所學校為目標,以切實維護中小學生合法權益、規範學校招生行為為原則,依法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2)在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青浦區教育局根據“十三五”期間區域教育布局調整和常住人口變化情況以及創建優質均衡發展區的要求,對本區域義務教育發展進行了統籌規劃。根據《實施意見》和本地區常住人口分布情況,按照免費就近入學原則和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三)繼續應用“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系統”(shrxbm.edu.sh.gov.cn),實施義務教育招生規範化管理。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計劃外自主招生,嚴禁擅自跨學區招生。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發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有關信息,加強教育管理部門、中小學校、家庭和社會之間的溝通。通過青浦區教育網和學校網站公告、“校園開放日”、在社區張貼“入學須知”等方式,向轄區適齡兒童告知入學政策、入學信息登記的時間和地點,以及入學核驗的時間和地點及需要審核的各類證件。向按時從幼兒園進入小學的適齡兒童發放《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向從小學進入初中的學生發放《入學通知書》作為入學憑證。

(5)根據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系統提供的區域內適齡兒童數據,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合理確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班額,安排適齡兒童入學。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

(6)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按照區教育局確定的就近入學範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入學。實施均衡編班,嚴禁學校舉辦義務教育階段各類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或參考,不得以面試、面談、評價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並根據測試結果分班。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不再安排義務教育學校特長生招生計劃。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民警子女等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明確具體辦法,妥善安排入學。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當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

第二,招生程序

小學招生人數1。招生信息登記。各學校要在區教育局相關部門的統籌安排下,根據本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要求,做好人員培訓、設施設備、網絡暢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關工作人員,確保適齡兒童入學信息順利登記。

2020年小學招生對象為:2004年9月1、2065438+8月31日出生且年滿6歲的兒童;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無法入學的,可向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延遲壹年入學。上壹年度符合入學條件但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可向本區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入學。

4月8日至4月23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登記子女入學信息,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在區內指定地點登記子女入學信息,並取得《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登記通知書》。4月23日是本市小學招生信息登記的統壹截止日期,此後不得更改招生信息。家長在取得《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後,須按照規定樣式上傳適齡兒童照片,作為入學的重要依據。報名點應告知照片上傳的相關要求。

2.公民應該上小學。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中報名,並選擇“公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小學報名”。其中,公辦小學報名時間為4月26日至4月30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4月26日至4月28日。

3.小學入學模式。本區所有公辦小學堅持“免試入學”原則,通過戶籍地段匹配、居住地段匹配或“電腦派位”等方式安排學生入學。根據《2020年青浦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小學招生範圍及城區學校安置細則》,各學校對區教育局相關部門出具的新生名單及學校登記材料進行現場核實,然後進行招生登記。

4.協調戶籍入學。根據本市有關規定,我們將繼續做好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的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在戶籍地入學確有困難的,憑解珍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居住登記(回執)申請居住登記入學(截止時間為4月23日)。區教育局結合本區實際,繼續實施《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按居住地就讀分離實施細則》。先安排戶籍與實際居住地壹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統籌安排區域內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入學。3月20日,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報名細則公布。

具有本市集體戶籍的適齡兒童按居住登記辦法入學。居住在本市戶籍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本和相關居住證明到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就近入學。

5.來上海的人的孩子都入學了。各學校要在教育局有關部門的統籌安排下,根據有關要求,切實做好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工作。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於在滬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就讀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2018〕5號)規定:2020年,在滬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子女需要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 適齡兒童須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證》,且父母壹方須持有有效期內的。 且壹年內在本市參加職工社會保險滿六個月(自09年7月6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補繳的除外)或連續三年在解珍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完成靈活就業登記(自首次登記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6.核實公立小學。5月16日—5月17日是本市統壹公辦小學第壹批核查日。區內指定登記核驗點對已完成公辦小學登記的適齡兒童和家長的證件進行現場核驗。

對於在本市登記的人員,父母必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本、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在居住地登記的人員還需要攜帶房產證、本市單獨戶籍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或廉租房相關材料。

非本市戶籍人員,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本人戶口本、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父母壹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明、本人合法居住證明。

區內指定的登記核驗點必須認真核對在滬登記就讀壹年級兒童及其父母的相關證件,並通過居住卡讀卡器核驗本人及父母的居住證件及有效期;通過信息系統,對來滬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和靈活就業登記證的子女父母信息進行比對。

5月20日起,通過核驗的適齡兒童將陸續獲得公辦小學入學信息。未被民辦小學錄取者將在公辦小學參加第二批核驗,時間為5月30日至5月30日,31。

私立學校的招生情況

1.發布招生簡章。進壹步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區教育局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核定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並將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報市教委備案。相關信息在“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系統”和區政府網站教育頻道上公布。嚴禁民辦中小學在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海外班”等外國名稱招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引進海外課程,不使用海外教材。

民辦學校應當在批準的招生計劃和範圍內招生。經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具備寄宿制條件的民辦學校可適當擴大招生範圍,民辦學校可按走讀和住宿分類設置招生計劃,民辦壹致學校可自行設置免試直接招生計劃和校外招生計劃(2020年校外招生計劃數不低於2019年實際校外招生人數)。民辦學校根據政策,符合相關條件的學生,可在學校招生計劃中進行劃分,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具體辦法。民辦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實行分類報名。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區教育行政部門將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學校招生簡章和公告必須向區教育局備案並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招生簡章的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收費標準、“三不”(不提前或變相招收學生,不舉辦測試、考核、科目練習、面試或面談,招生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辦學特色等。

2.實行網上報名。本市民辦學校實行網上註冊招生。4月26日至4月28日,入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登記系統填報誌願。每個適齡兒童可填報1所民辦小學參加電腦隨機錄取,並可填報1所民辦小學調劑誌願。5月6日至5月8日,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系統填報誌願。每位學生可填報1所民辦初中參加電腦隨機錄取,並可填報1所民辦初中調劑誌願。

3.規範入學程序。如果報名人數少於或等於招生計劃,將錄取所有學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招生計劃。4月22日至4月23日,開展民辦學校直接入學工作。5月18日至5月19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使用全市統壹軟件,實行全程錄像,在電腦隨機錄取過程中引入公證機構參與,並向市、區兩級教育行政、監察督導部門和學校家委會代表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電腦隨機錄取結果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公布並導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對於通過電腦隨機錄取的學生,區教育局將於5月20日至5月20日組織核查,電話:21。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調劑誌願錄取。

4.發放錄取通知書。5月20日起,本市將通過短信和“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登記系統”告知相關入學信息。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於5月27日完成,學校將招生名單上報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的通知,學生應攜帶他們的戶口本,有效的上海居住證,就業和失業登記證,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以及本市人戶分離人員的居住登記(收據)。

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且未被民辦中小學錄取的,根據已派位入學的公辦中小學實際情況,按照學校派位規則和同類學校排名靠後的原則,安排進入有剩余余額的相應學校就讀,超出部分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本區和學校當年招生政策和規則安排。已填寫《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的小學畢業生,將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填寫表格時選擇的戶籍(居住地)安排就讀公辦初中。

三、具體工作要求

(壹)公開招生信息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主動通過自身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區教育局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20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及時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

學校應通過本單位網站上的“信息公開”欄目及時公開招生相關信息。

3月21日起,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線上“校園開放日”活動,全部由公辦學校開展,民辦學校也可開展。線上“校園開放日”主要展示學校的辦學理念、課程設置、師資水平、辦學特色等。參與學區和集團建設的人員應展示共享和共建的資源,但不得向學生註冊、組織任何形式的測試、評估、面試、面談或調查以及向學生收集任何形式的簡歷(包括各種證書)和其他材料。

二、發放錄取通知書

區教育行政部門在完成本地區適齡兒童入學安排和入學工作後,於8月30日前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並將學生入學信息接入“上海市基礎教育學生信息管理系統”。

(3)推進註冊制

為了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年註冊制度,學校應向學生家長發出學年註冊通知,並明確檢查相關文件的要求。來滬兒童及家長應註意證件有效期,及時到相關部門換發(因疫情防控自動簽註除外)或補發。學校應告知家長無法註冊的後果。家長壹定要及時到學校和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證件,確保所持證件的有效性。

四是加強監督管理

(1)加強指導和監督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特別是加強對民辦學校計算機隨機錄取過程和結果的監督管理。嚴格落實市教育行政部門關於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要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以專題會議形式與區內相關部門合作,積極開展轄區內信息登記、網上“校園開放日”、登記驗證等活動,加強校園周邊治安、交通環境、文化環境治理,防止在校園內及周邊散發社會教育培訓廣告或其他宣傳品。

開展教育督導

各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充分發揮責任督學在學校常態化督導中的優勢,對教育資源均衡配置、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權利保障、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範招生等情況進行過程性督導,督促指導學校依法履行規範辦學責任,逐步形成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常態化督導機制。

③完善監督機制

教育局督查科將進壹步加強對招生入學相關政策和工作要求落實情況的督查,依法查處招生入學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幫助解決本區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開展。

問責制的實施

公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舉辦以學生各種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為依據或參考的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和特長班,或者拒絕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相關規定,區教育局將責令其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相關人員將依法給予處分。招生違規行為記入校長、教師聲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掛鉤,評先評優。區教育局將嚴格監督查處區內民辦學校違規招生行為。

(五)實施“雙減”措施

民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不兌現“三不”,以考試(測驗)方式選拔招生,在招生時以學生的各種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作為依據或參考,或在沒有學校註冊材料的情況下招生,使用違規收費進行招生,組織對註冊家長的評估和調查等活動,擅自招生。由區教育行政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相關規定,責令校長或相關責任人員及時改正,並酌情減少該校招生計劃數和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2021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安排和要求仍由市教委統壹規定,各類學校不得提前開展招生入學及相關工作。

動詞 (verb的縮寫)2020年青浦區小學招生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