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轄區銀行業發展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十二五”時期,西藏整體發展環境比“十壹五”時期更加有利,是西藏銀行業發展的關鍵時刻,面臨前所未有的機遇。在看到機遇的同時,也要清醒地認識到,由於體制機制、配套政策等原因,影響西藏銀行業金融機構發展的不利因素依然存在。
(1)銀行業生存和發展的市場環境需要進壹步優化。西藏經濟總量較小,經濟增長主要靠中央投資拉動。在有效利用中央資金的同時,也對信貸資金產生了壹些“擠出效應”,銀行資金使用量不僅少,而且很低。中央投資資金在壹定程度上“擠占”了銀行信貸資金,使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支持西藏經濟發展中應發揮的作用越來越邊緣化、模糊化,最終呈現出當前“大金融、小銀行”的格局。
(2)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沒有充分發揮。首先,制約西藏商業銀行機構信貸供給的壹個重要因素是擔保體系的缺失。目前西藏只有4家小規模擔保公司,處於起步階段。此外,西藏尚未建立擔保機構風險補償機制,擔保機構的功能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健全的擔保體系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瓶頸的有效途徑。西藏擔保體系的缺失使得銀行與中小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無法得到有效化解,使得商業銀行的機構信用風險無法得到有效分散,商業銀行提供機構信貸的難度加大。二是全國統壹的信貸管理制度難以調動銀行放貸的積極性。在傳統存貸利差為主要收入的條件下,商業銀行主觀上有放貸的利益沖動,但銀行內部管理制度缺乏靈活性,不利於調動其放貸積極性。三是部分社會中介機構管理不夠規範,財務報表不真實,向銀行發送發放貸款的錯誤信息,給銀行造成損失;中介費過高的問題仍然存在,這增加了從銀行融資的成本。
(3)產業政策、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沒有協調好。產業政策、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協調非常重要,這是金融發揮資源配置作用的重要基礎。如果沒有產業政策和財政政策的有力配合,特殊優惠貨幣政策的效果將會減弱。目前,西藏已提出推進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意見,明確了壹系列配套政策措施。上半年,西藏自治區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會議召開。但沒有補償貸款擔保風險和中介費損失的措施,從長遠來看將影響西藏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和擔保公司的作用。目前,西藏尚未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要求設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和管理辦法,尚未建立信貸人員盡職免責制度。中小企業外部融資環境改善步伐緩慢,將在壹定程度上影響中小企業融資。
二、“十二五”時期做好西藏銀行業金融工作。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明確了今後壹個時期西藏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按照自治區部署,人民銀行拉薩中心支行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溝通協調,全力以赴貫徹落實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經過努力,中國人民銀行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實施金融政策支持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銀發〔2010〕189號),明確了“十二五”期間支持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的金融優惠政策,實現了“十壹五”與“十二五”規劃的無縫銜接,保持了西藏特殊金融優惠政策的連續性和連續性。“十二五”期間,西藏銀行業金融機構將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按照“強增長、惠民生、保穩定”的總體要求,全面落實中央賦予西藏的特殊金融優惠政策,優化信貸結構,增加信貸投放,防範信貸風險
(壹)切實履行央行派出機構職責,落實西藏特殊優惠貨幣政策。
壹是加強“十二五”特殊優惠貨幣政策宣傳,提升政策影響力。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加強對“十二五”專項優惠貨幣政策的宣傳,通過走街串巷、進社區、進村入戶、進學校等多種措施,以靈活的形式開展宣傳,擴大政策的知識面和受益面,讓各類經濟主體自覺運用政策促進生產發展、提高生活水平,更好地惠及西藏社會各界特別是農牧民和弱勢群體。
二是找準穩健貨幣政策和西藏特殊優惠貨幣政策的切入點,確保西藏特殊優惠貨幣政策的有效傳導和實施。中國人民銀行拉薩中心支行將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認真落實西藏特殊優惠貨幣政策。西藏除“兩高壹剩”產業外,只要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產業政策的,均得到信貸政策支持。
三是加強窗口指導,督促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化信貸結構,增加信貸投放。引導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繼續按照“抓重點、破難點、促亮點、助消費、惠民生”的信貸工作總要求,即以“三農”和重點建設項目為重點,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為難點,以促進特色產業發展為亮點,助推個人消費合理增長,加大助學、扶貧、就業等民生領域貸款投放力度,促進信貸總量適度增長。助力全區完成“十二五”規劃,在中國特色、西藏特色發展道路上邁出新步伐,推動全區經濟社會更好更快更大發展。同時,引導銀行機構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第四,密切關註特殊優惠貨幣政策的實施效果並及時調整。密切關註和跟蹤專項優惠貨幣政策的實施效果,及時緩解政策傳導過程中的障礙,使專項優惠政策發揮更大作用。根據不同時期國家宏觀調控重點、自治區經濟發展目標和產業發展規劃,適時調整包括中小企業、小額信貸、扶貧貼息和農牧民安居工程在內的區域信貸政策,更好地推動西藏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
五是加強協調配合,進壹步擴大特殊優惠貨幣政策的政策效應。人民銀行拉薩中心支行將加強與發展改革委、財政、工業和信息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強部門間政策協作,積極推動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出臺有利於金融支持重點建設項目和中小企業發展的配套政策,充分發揮產業政策合力, 產業政策和財政資金引導下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提高信貸資源的利用率,增強特殊優惠貨幣政策的有效性。
(2)商業銀行機構應認真落實差異化信貸管理措施和政策。
在西藏開展業務,轄區內所有商業銀行和金融機構不僅要按照市場化原則經營,還要切實承擔起應盡的社會責任,全力支持當地經濟發展。商業銀行各分行要立足西藏實際,像創新小額信用貸款、扶貧貼息貸款、農牧民安居工程貸款等信貸產品壹樣,積極研究現有信貸產品與西藏經濟社會和企業管理水平相適應的差距。在找準差距、防範風險的前提下,他們要積極提出每種信貸產品的適當調整維度,及時引進內地成熟的信貸產品,並結合西藏實際進行嫁接改造。為進壹步加快西藏經濟發展,不斷縮小與全國的差距,西藏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研究制定符合西藏實際的信貸管理辦法和單獨考核辦法,包括信用評級、業務流程、風險控制、授權授信、盡職免責、呆賬核銷等。進壹步增加信貸投放,實現西藏銀行業金融機構吸收存款主要服務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
(三)為銀行業金融機構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建議各級政府、各部門在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同時,繼續關註和關心金融工作,為銀行業金融機構全方位支持西藏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強化政府部門服務職能。加強中小企業培育和管理。加強財政政策、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的協調,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作用,並盡快建立貸款擔保風險補償基金和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以撬動更多信貸資金和民間資金流向實體經濟。同時,加強對中介機構的規範和管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