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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騙術到底有多猖狂

秦朝之前,雖禮崩樂壞,但市場管理還是很嚴格的,《周禮》就規定“禁異服,識異言。”

即外地人、異裝癖不準在市場裏做買賣,布太粗或太細,布幅太窄或太寬,禽獸魚鱉不是現殺的,不是時令食物或者東西沒成熟,也統統不許賣。

/穿越到秦朝的財經達人/

而且想在市場裏買到千葉的項鏈,周大福的戒指根本不可能,因為只能上繳給國家,私人禁止交易。

商品價格也必須經賈師(古代官職,有穩定市場貿易價格的職責)確定後按估價銷售。

當然這是壹種美好的想象,畢竟此時就已經有人感慨“如賈三倍,君子是識”了(奸商大發橫財,君子早就認識到這個問題)。

三倍的利,怎麽可能沒有詐騙和假冒偽劣,奈何生產力水平太低,時間壹晃到宋,情況就大不壹樣了。

宋朝物產豐富,有“三秋桂子,十裏荷花”,各地名優產品紛紛上架,由此迎來壹波假冒偽劣的小高潮。

/宋朝汴京的繁華/

《萍蹤可談》第二卷寫當時江西瑞州府的黃蘗(huáng niè,落葉喬木,可入藥)聲名遠播,就有“寺僧園戶竟取他山茶冒其名,以自眩好事者。”

即僧侶和從事園藝的農戶找來別處的山茶花冒充黃州的黃蘗,以此迷惑喜好花道的買主。(沒想到妳們是這樣的和尚……)

質量問題更是層出不窮:

歐陽修就抱怨市場上賣的筆“有表曾無實,價高仍費錢,用不過數日。”

/受害者之壹的歐陽修/

還有偽造字帖的,劉克莊在《南浦亭寄相思》裏寫:“買來晉帖多成贗”;

偽造古瓦硯的,韓琦曾寫詩:“巧工近歲知眾寶,雜以假偽規錢緡。頭方面凸槩(gài)難別,千百未有三二真。”就是說,手巧的工匠知道最近流行這類文物,於是偽造古瓦硯,仿品幾可亂真,市面上壹千塊古瓦硯裏未必有幾件真品。

有些手段非常惡劣,直追今人。

劉克莊還寫過這樣壹件事,說黃州(今天的湖北省黃岡)有壹個賣油郎名叫渠生,最是貪財逐利,每次他榨油,都要趁油熱的時候加小便進去,最多可以加到三分之壹。

太湖洞庭山的幹橘皮很有名,就有人拿“柑皮及永嘉扁橘皮”混在當中,以次充好。

這還不足以反映藥品市場的混亂程度。《名公書判清明集》收錄了南宋時28位官員的判詞,專有壹類“偽冒交易”,其中有壹條是這樣的:

太守胡石壁昨日在市場上買蓽澄茄(bì chéng qié,某種中藥材)壹兩,這種藥是非常便宜的,太守在六家藥鋪各買了壹錢六分,其中李百五賣的藥不但陳腐細碎,而且雜草梗占其三分之壹,便宜的藥尚如此,貴藥還了得?賣給太守尚如此,老百姓來買,豈不作假更厲害。

藥品市場混亂成這樣,也難怪朱熹要感慨看病遇到庸醫庸藥概率太大,良醫難覓,還不如不看病,就相當於被中等水平的大夫診治過了。

/朱熹老師愛吐槽/

做生意賣假貨是騙,拿種種手段和話術來詐也是騙。

宋代商品經濟繁榮,現代能見到的商業詐騙案例也多是自此時來,其中偽造票據就是肇始於宋。

而且手段很多,“或濃淡其墨跡,或異同其筆畫,或隱匿其產數,或變易其土名,或漏落差舛其步畝四至。”(有的將墨跡變深變淺,有的在上面修改某些字的筆畫,有的改掉土地的歸屬,有的故意將土地所有面積寫錯。)

同樣也出現了壹些鑒別假票據的手段和經驗。

凡偽造當事人筆跡及制造偽券者,多在書寫完畢蓋有官印的契約上直接添入他人的簽押,若“券墨浮朱上”,壹定是“先盜用印然後書之”。( 如果“票券上的墨浮在丹朱那壹層的上面”,壹定是“先盜用別人的印,印好壹張紙,再在紙上書寫票券”)

洪鎬在審理壹樁田訟案件時很快發現壹方當事人的契券是假的,因為“若遠年者,裏當白”,而此契券“表裏壹色,偽也。” ( “如果真是經年之物,票券紙心應該是白色的”,而這張契約“表面和紙心顏色壹致,壹定是拿茶葉水等手段浸泡過,是假的。”)

侍禦史“章頻”在彭州九隴縣做知縣時,眉州大姓孫延世作偽券騙奪族人田,轉運使委派章頻審理此案,章頻發現墨跡浮於印上,“是必先盜印然後書”,破了此案。

/清代審案/

類似的案例還有土豪龍幸妄占周整田壹案。因契書上有周整母親的手印,所以周母屢告屢敗。主審官發現“日月在周母氏印上,是必得周母他犢尾印以續偽契。”(日期是寫在周母的印鑒上,壹定是從別處找來印有周母印鑒的殘紙,然後續在偽造的契約上,因為殘紙太小,只好將日期寫在印鑒上)遂連番逼問總算把案子破了。

/古代金融市場/

道高壹尺魔高壹丈,有鑒別辦法就有應對之策,有人就拿墨魚汁來加工偽券,剛做成時字跡“宛然如新,過半年則淡然如無字”,還有人拿茶葉水浸染,或者拿古印來做新券,都是後世拿來給古董做舊的法子。

發展到後來,連紙幣也開始偽造,這比私自鑄錢可賺多了,幾乎沒有成本,印出的紙幣可都是成貫成貫,收益接近壹千倍。

除此外,還有江湖中人的種種騙術,也很有意思,連闊如先生在《江湖叢談》裏就講了很多江湖中人的規矩,首先就是春點,有道是“能給十吊錢,不把藝來傳;寧給壹錠金,不給壹句春。”(江湖手藝和潛規則絕不輕易外傳)

春點是騙術的基礎,是江湖中人識別身份和交流信息的手段。比如有人家中有病人,請大夫來,碰巧這家鄰居也是走江湖的,跟請來的大夫說:“果實點是攢兒吊的黏啃。”

果實點在春點裏指女性,攢兒吊的黏啃是心上有問題,心絞痛。

這位大夫都不用號脈,進去看兩眼裝個逼,把病情大致壹說,這家人還以為遇到良醫了,再開多貴的方子也得痛痛快快把錢掏出來。轉過頭來大夫和鄰居把錢壹分,就算得手了。

這種例子實在太多。走江湖有風、馬、雁、雀、金、皮、彩、掛、平、團、調、柳等門類,細究起來每壹門都有騙術。

這壹類小買賣人也有行會,叫長青會。長青會的規矩是,如果會裏其他人看到有人帶了肥客回來要施展騙術,要躲得遠遠的,既不能聽也不能看,不然就要立規矩。

可見對小買賣人來說,騙術就算是核心競爭力了。

古代遇到這類事情,最通常的辦法就是打板子,打多少的都有,從二三十到壹百多不壹而足。此外還會要求被告退還非法所得。

/敢騙人就叫妳屁股開花/

但遇到兄弟鬩墻(兄弟之間的爭鬥),婆家、娘家之間的詐欺官司,往往要調解,連刑都不用,為的是維護人倫綱紀。

當然偽造票據情節嚴重的,乃至偽造紙幣被發現的,那就比較嚴重了。

崇寧五年(1106年)發行小鈔時,已在鈔票上印“偽造鈔已成流三千裏,已行用者處斬”的文字。(偽造鈔票已經成功出品的判處流放三千裏,已經進入流通領域被發現的判處斬首)

南宋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頒布《禁止偽造會子法》,再次重申,偽造會子(宋朝發行量最大的紙幣)“犯人處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