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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和建房亂象;新的非法和違法房屋將被拆除或沒收。

針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近日提出農村建設“八個嚴禁”要求。自然資源部明確表示,在保障農民合理住宅用地需求的同時,將重點整治惡意占地和違法銷售行為。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型違法違規行為。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現象頻發,觸及耕地保護紅線,威脅國家糧食安全。如果不堅決遏制,甚至會出現失控的局面。最近,自然資源部和農業農村部提出了鄉村建設“八個嚴禁”的要求,並聯合打擊這種行為。

自然資源部黨委委員、國家自然資源局專職副巡視員陳塵肇指出,自然資源部在保障農民合理住宅用地需求的同時,重點整治惡意占地和違法銷售行為。他表示,將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的違法違規行為。

自然資源部執法局局長崔瑩認為,執法不嚴、利益驅動、違法成本低、政策法律不完善是農村建房問題的主要原因。

亂占耕地和建房觸及紅線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問題引起了國家的高度重視。7月3日,國務院召開整治工作視頻會議。會議明確指出,亂占耕地建房觸碰耕地保護紅線,威脅國家糧食安全。在陳塵肇看來,如果我們不堅決遏制此類問題,將會出現失控局面。

據陳塵肇介紹,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持續時間長、範圍廣、數量多,問題突出。它不僅涉及住宅房屋,還涉及公共管理服務和采礦、倉儲和商業服務等工業房屋。違法行為的類型主要包括非法占地、非法批地、非法轉讓土地和非法出售房屋。

陳塵肇說,黨的十九大以來,各地各部門聯合開展了“棚改房”“違建別墅”等專項整治,起到了震懾作用。然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現象並沒有得到徹底制止。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問題正在從局部地區向全國蔓延,從普通住宅向樓房和別墅蔓延,從農民自住向非法出售蔓延,從單戶家庭向有組織實施蔓延。

“相關法律制度成了‘擺設’和‘稻草人’,有關部門監管不力、執法不嚴,甚至聽之任之、置若罔聞。壹些人還有壹種心態,認為法不責眾,他們認為‘別人建我就建,別人不拆我就沒事’。”陳塵肇說,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還摻雜著復雜的利益關系,甚至壹些基層幹部的腐敗行為。如果不及時制止,將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

崔瑩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成因做了進壹步分析:雖然很多地方都知道耕地保護的重要性,但涉及到具體問題時,總覺得“我拿壹點,不妨礙大局”“處罰的好處多得多”。

土地法執行不嚴也是壹個原因。崔瑩說,自然資源系統和地方政府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監管不足的問題。自然資源督察的力度和科學性不夠。壹些地方政府擔心嚴格執法會阻礙當地產業發展和鄉村振興,對土地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不夠大,問責不夠嚴格。

崔瑩特別談到了趨利性和違法成本低的問題:過去違法占地1畝最高罰款2萬元,明顯偏低。非法占用基本農田5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10畝以上涉嫌犯罪。

其次是政策和法律的不完善。崔瑩表示,根據現行法律,農村村民非法占地建房,無論是否符合規劃,都必須拆除。然而,實際情況是很難調查和執行。法律規定農村壹戶壹宅,但由於具體保障措施不足和政策不明確,壹些地方占用和挪用計劃指標,甚至停止或限制宅基地審批。

兩部門發文規範建設用地占用

7月3日,國務院召開視頻會議後,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關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個嚴禁”的通知》(以下簡稱“八個嚴禁”)和《關於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其中,“八個嚴禁”提出,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得多占耕地建房;不得買賣、轉讓耕地違法建房;不得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得巧立名目非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得違反“壹戶壹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得非法出售在耕地上建造的房屋;不允許違法批準占用耕地建房。

崔瑩對“八個嚴禁”進行了詳細解讀:《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實行基本農田永久保護制度。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其用途,農村村民建房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八個禁止”將“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放在八類亂占耕地建房的首位,以突出不得亂占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建房的總要求。

崔瑩說“不得多占耕地建房”和“不得非法買賣、轉讓耕地建房”,這也是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提出的。

至於“承包耕地上沒有違法建築”,崔瑩表示,這是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做出的決定。根據這兩部法律,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未經合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土地用於非農建設。

關於“八個嚴禁”,崔瑩指出,“鄉村振興”、“美麗鄉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異地扶貧、移民搬遷等,凡涉及非農業建設的,必須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八個禁止”對這些情況做出了禁止性規定,旨在防止休閑、旅遊、養老等非農產業以各種名義未經批準占用耕地的情況再次發生。

崔瑩說,土地管理法規定,壹個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售、出租或贈送房屋後,如果再次申請宅基地將不會被批準。違反“壹戶壹宅”的規定,占用耕地建房應明確禁止。

對於“在耕地上建造的房屋不得非法出售”,這意味著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特別是耕地上的房屋屬於違法建築,相關交易活動不受法律保護,不能登記為不動產。因此,應該禁止。

崔瑩表示,“不允許非法批準占用耕地建房”的規定是基於這樣壹個事實,即土地使用的批準,如農用地轉用程序,必須由主管部門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作出。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建房的,批準文件無效。

需要註意的是,自然資源部和農業農村部規定了八種不允許隨意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形,但這並不意味著允許未納入的行為。崔瑩說,其他不屬於“八個禁止”範圍的占用農村土地行為也應依法依規嚴厲打擊。

集中整治違規銷售行為。

陳塵肇說,當務之急是立行立改,堅決制止違法面積的增加,防止違法占地面積再次增加,使耕地再次被非法占用。歷史存量問題整改要依法依規、循序漸進、分類處置,積極穩妥、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在保障農民合理住宅用地需求的同時,重點整治惡意占地和違法買賣行為。

陳塵肇透露,目前,自然資源部正在深入調查、充分了解情況、掌握底數的基礎上,制定拖排工作方案,並在此基礎上研究制定分類處置的政策措施,分步處理存量問題。

在陳塵肇看來,“八個嚴禁”和《通知》就是要從“堵”和“疏”兩方面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以“零容忍”態度堅決遏制新增違法違規問題,同時切實保障農村村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

“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鄉鎮和村幹部都應該知道,耕地是受到國家嚴格保護的。投資項目用地時,或者給老百姓批宅基地時,要看是否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是否占用耕地,不能違法或越權審批。”陳塵肇指出,對於《通知》下發後出現的“八個禁止”和新的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予以拆除、沒收,限期恢復耕種條件,並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包括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對於農民合理的住房需求,陳塵肇表示,各地要嚴格落實《通知》要求,在編制縣鄉國土空間規劃和實用性村莊規劃時,充分考慮宅基地的合理需求,為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預留空間。規劃已經批準的,應當嚴格執行。(記者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