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任教期間,他先後出版學術專著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國際監督制度研究》(2001年8月吉林人民出版社)、
《締約國報告制度-人權事務委員會的理論與實踐》(2005年5月吉林人民出版社)、
《勞動權——項基本人權》(2004年吉林人民出版社),
翻譯學術專著
《診所式法律教育》(馬海發·梅隆著,彭錫華譯,法律出版社)等二部,
參與撰寫《國際人權法》(法律出版社,徐顯明主編)等學術專著三部,
在《中國法學》(英文版)、《環球法律評論》、《法學》、《法學評論》等權威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三十多篇。
主要有:《聯合國人權公約締約國報告制度述評》(《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7年03期)、《從糾紛解決方式的視角考察我國勞動爭議處理機制》(《法律適用》,2006年08期)、《跨國公司生產守則相關法律問題研究》(《河北法學》,2006年08期)、《論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6年04期)、《法律援助的國家責任——從國際人權法的視角考察》(《法學評論》,2006年03期)、《非政府組織對國際人權的保護》(《法學》,2006年06期)、《司法研修與診所法律教育——兼論中國法律教育職業化之途徑》(《環球法律評論》2005年03期)、《人權條約實施的國際監督制度》(《人權》,2001年00期)、《見索即付保函若幹法律問題研究》(《理論月刊》,2001年11期)、《診所式法律教育述評》(《中南民族學院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1年05期)《國際人權條約實施的國際監督制度》(《西南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1年10期)、《論國際人權條約實施的國際監督制度》(《現代國際關系》,2001年12期)、《人類社會追求的***同目標——評《世界人權宣言》(《法學評論》,1998年02期)、《商業銀行涉外保函的法律適用問題》(《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學院學報》,1998年04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