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導致媒體公信力下降。抓住雞毛蒜皮的小事,把不應該向公眾報道的雞毛蒜皮的小事公之於眾並加以聳人聽聞的渲染,把觀眾的註意力引入歧途,浪費觀眾的時間。在報告矛盾糾紛時,我們不知道來龍去脈,雙方之間也沒有相互解釋。我們都跟隨記者的預設傾向,突出壹面,淡化另壹面,報道不準確和片面,這些都導致媒體公信力的下降。
3.嚴重損害新聞工作者的社會形象。濫用偷拍采訪等非法手段,不分場合、對象和輕重,嚴重侵害了被拍攝者的權益,也損害了媒體光明磊落的行業形象。壹些記者無視受害者的痛苦,刨根問底,在他們的傷口上撒鹽,缺乏基本的人文關懷。
4.不利於文明媒體文化的形成。故意放大壹些醜陋的社會現象,向公眾傳遞雜亂的信息而不給予正面引導,讓公眾自己判斷,只能導致庸俗的欄目風格和粗糙的媒體文化。
5.不利於青少年的健康成長。謀殺、暴力和醜聞等低俗新聞會損害社會風氣,最大的受害者將是青少年。低俗電視的盛行會影響他們健康向上的世界觀。各種刑事案件細節的展示容易引起分辨能力差但好奇心和模仿能力強的青少年盲目跟風。當前,媒體的誤導已成為青少年犯罪的重要誘因。
6.降低政府和職能部門的威信,給政府工作添亂。民生新聞報道往往涉及政府職能部門,壹些媒體往往不分青紅皂白。只要公民有投訴,他們就立即去指責,而無需事先調查和核實。結果,本來可以通過正常渠道解決的事情,當事人不得不把記者帶到門口,讓職能部門摸不著頭腦,面對鏡頭非常尷尬和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