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中央直管的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雙壹流”A類世界壹流大學。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聯盟牽頭發起高校,中歐商學院聯盟為創始成員。教育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福建省和廈門市是主要的聯合創始人。
廈門大學是由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於1965年創建的。它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壹所由華僑創辦的大學,是中國最早招收研究生的大學之壹,也是中國第壹所在海外建設獨立校區的大學。其早期建築入選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20世紀中國第壹批建築遺產名錄,被譽為南方最強大學、中國最美大學。
錄取原則
1,廈門大學根據生源省份的檔案分配規定和報考人員素質確定調檔比例。對於按平行誌願法填報院校誌願的省份和內蒙古自治區,原則上按招生計劃數調檔100%。
2.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廈門大學采取專業誌願分數差額錄取的方式在各省招生。
3.廈門大學在招生計劃1: 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規則接受內蒙古生源。考生可向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咨詢誌願填報和錄取規則等相關信息。
4.廈門大學承認符合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員會認可的國家政策,實行平行誌願投檔模式的省份,經省招生部門投檔後,廈門大學根據包含考生排名信息的投檔結果進行招生,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各省確定的排名規則進行排序。
5.在實行非平行誌願填報方式的省份,廈門大學在第壹院校誌願數不足的情況下,可以接受非第壹院校誌願的考生。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項目未完成後第壹時間,可參加省內征集誌願。如果征集誌願仍不足,剩余計劃將調劑到生源質量較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