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北交所第三批規則
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發布《北京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個人投資者準入證券資產的資本門檻為50萬元,機構投資者準入沒有資本門檻。北交所要求個人投資者參與北交所市場的股票交易。在其申請權限開通前的20個交易日內,證券賬戶和資本賬戶中的資產每天不少於人民幣50萬元(不包括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整合的資金和證券),且需要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此外,公司上市前的股東、通過股權激勵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等。不符合上述投資者準入條件的,只能買賣其持有或已經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二、北京證券交易所發布《北京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試行)》
北京證券交易所發布《北京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試行)》號文,明確個人投資者獲取證券資產的資本門檻為50萬元,而機構投資者的資本門檻沒有設定。自本規則發布之日起,投資者可預約開通北京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權限。北京證券交易所開業後,個人投資者在交易權限開放前20個交易日內的入場門檻為每天人民幣50萬元,且具有至少2年證券投資經驗。此前,新三板精選公司的投資者門檻為100萬。在接受央視財經記者采訪時,北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投資者門檻從100萬降低到50萬,主要是出於兩個考慮:壹是風險橫向比較。將在北交所上市的公司是專業化的創新型中小企業。雖然它們存在波動大、業績不穩定等風險,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期貨期權等交易的風險客觀上相對較低,可以適當降低投資者的門檻。
綜上所述,降低投資者門檻可以增加該行業的流動性。目前新三板精選層符合100萬門檻的投資者有175萬。降低門檻可以讓更多投資者參與北交所股票交易,為上市公司開辟更廣闊的融資渠道,增加流動性,提高溢價,投資者也可以進行更好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