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也就是所說的《會計證》,根據國家的規定,在我國所有要從事會計行業的人,必須持有該證書。考試科目包括: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會計基礎知識、會計實務、初級會計電算化。報考人員要符合《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采取自主報名參加考試的方式。每人每科考務費20元(初級電算化45元),報名信息卡及手冊費5元。依據國家財政部規定:凡在兩年內參加四門考試成績合格者,考試結束3個月後可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單科合格成績可保留壹年。必須提醒的是,考試人員必須到財政部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
②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稱考試)。考試分為初級資格考試(獲取助理會計師證)和中級資格考試(獲取中級會計師證)。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高中畢業以上學歷。可申請初級資格考試。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考生必須壹次性通過2個科目,才可以取得助理會計師證書。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考生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通過,才可取得證書。報考中級會計資格時,應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報考壹門或壹門以上,在第二年報考第壹年未報考的或雖已報考但未合格的考試科目,這樣風險會相對小壹些。
另外,目前,我國對已取得中級職稱的會計人員,采用評審制來認證其高級會計師職稱。
③註冊會計師考試(CPA)。凡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的學歷、已取得會計或者相關專業(指審計、統計、經濟)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中國公民都有資格報考。隨著近年來註冊會計師業務範圍的不斷拓展、註冊會計師執業要求和職業判斷能力的要求不斷提高以及國際化發展的人才需求不斷提升,財政部決定對註冊會計師制度進行改革,並從2009年起實行新的考試制度,原考試制度2009年實行最後壹年。這次改革重點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壹是將註冊會計師考試由壹個階段調整為兩個階段,第壹階段為專業階段,第二階段為綜合階段。二是調整和補充考試內容,充實公司戰略、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等內容。三是註重測試考生的綜合應用技能,特別是第二階段考試,整合現行考試制度有關要求,對勝任能力方面的要求進行分拆和補充,並加以整合,著重考查考生在執業環境中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1、論就業機會,會計專業的就業單位較多,審計專業的就業單位較少。
2、論就業優劣,會計專業人員目前較為飽和,就業質量不高,都為較小型的單位,工資較低。而審計專業,尤其是重點學校的審計專業就業質量較高,考取公務員的機會較多,有更好的發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