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財經新聞 - 田甜金融觀察

田甜金融觀察

“996”可能會成為互聯網行業的潛規則,他們中的大多數人沒有加班費。

目前,互聯網行業的繁榮已經進入低谷。從事互聯網的人待遇如何?我給妳詳細介紹壹下。

目前,互聯網行業的繁榮已經進入低谷。經濟形勢不好導致企業經營下滑後,企業要做的就是開源節流,勒緊褲腰帶過冬。直接裁員不好聽。使用“996”、“10、10、6”來提高工作效率而不花費額外的成本,讓無法忍受的低競爭力員工自己離開是壹種“方法”。

繼58公司996工作制之後,最近,互聯網公司頻繁出現在網絡上鼓勵員工加班甚至自願放棄帶薪年休假,春節、國慶等法定節假日隨叫隨到。事實上,據北青報記者了解,互聯網公司鼓勵員工加班甚至強迫員工加班已經成為壹種普遍做法,尤其是在創業公司中。分析人士認為,互聯網公司加班或行業不景氣。

事件

58個城市的“996”系統遭到聲討。

上周,有消息稱58同城對所有員工實行“996”工作制,CEO姚勁波遭到員工譴責。“996”工作制是指員工從早上9點工作到晚上9點,每周工作6天。據說58公司要求員工實行996工作制,不能請假,沒有補貼和加班費。此外,該公司發布的通知不是通過電子郵件正式通知的,而是由人力資源部口頭通知的。58回應稱,996是常規動員,因為9月和6月的業務流量很大,65438+10月。與員工所說的強制性不同,58表示996不是強制性的。

隨後,這份來自濟南浪潮集團內部的“奮進申請”引發熱議。“奮進計劃”要求員工自願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65,438+02小時,自願放棄所有帶薪年假,自願在沒有指示的情況下加班。不僅如此,“方靜”們還要在春節、國慶等節假日無條件加班。這個“996”加強版再次引發了人們對互聯網從業者工作制度的討論。

狀態

加班是互聯網行業的“潛規則”。

事實上,“996”的說法並非由58公司發起。在此之前,許多互聯網公司的壹些部門已經實施了這壹工作制度。北青報記者調查發現,在互聯網行業,員工普遍每天工作約10小時,軟件開發等核心部門加班最嚴重。“996”或“65,438+00,65,438+00,6”是常見的情況,當新項目啟動和系統更新時,他們幾乎都留在了公司。非核心職能部門的情況稍好,但能“按時下班”的寥寥無幾。

在調查中,許多大型互聯網公司的員工參與了調查,包括百度、阿裏巴巴、騰訊、JD.COM、360、小米、滴滴等。,說他們經常加班。壹位員工說,公司規定10 6點上班,6點下班。然而,難得6點下班,他也從未聽說過“加班費”這種福利。

壹家大型互聯網公司的軟件工程師表示,軟件工程師幾乎是互聯網公司的核心崗位,也是最忙的崗位。我在幾家互聯網公司工作過,我幾乎總是執行996或類似的工作政策,有時是應公司的要求,但大多數情況下是由於壓力太大和任務太多造成的。“太多的事情做不完,不加班就沒有業績。”

還有人說公司氛圍也很重要,有些互聯網公司鼓勵所有員工加班。“我記得我剛進公司的時候,每天6點下班就跑得很快。結果領導找我談了三次!說我溜得太快了,即使我在公司裏什麽也沒有學到...從那以後,我再也不敢7點前下班了”。可見,在互聯網公司加班已經成為壹種“潛規則”。

催促某人面試

創業公司“365天”加班是正常的

北青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大型互聯網公司加班最嚴重的是R&D部門,而市場、運營、公關等其他職能部門的情況要好得多。它是壹種脈沖式的工作狀態,只有在做項目等特殊情況下,才有比較嚴重的加班。但在創業公司或壹些規模較小的互聯網公司,加班是壹種“365天,全職”的常態。

壹位在互聯網創業公司負責軟件開發的員工報告了他近五個月的下班時間:4月-6月,基本上約為12點。因為項目被外包了,外包團隊只能在他們下班後來公司對接。7-8月,9點左右,這期間產品相對穩定;從8月中旬開始,我每天10後就要下班了,因為老板說他對現在的產品很不滿意,要求做壹個新產品。時限是壹個月。他說:“我們有嚴格的打卡制度,壹天四次。晚上打卡後不能離開,但還要繼續工作。周末加班,我沒有休息時間,也沒有加班費。”

另壹家創業公司的早期合夥人說,如果他把工作當成自己的事業,他會自願加班。他說:“初創公司無法與大公司競爭。壹切都處於初級階段,我們沒有多少錢。我們必須比別人更快。如果每個人都按時上班,那麽生產產品需要這麽長時間,誰能負擔得起?”他承認,創業公司基本上以天為單位計算費用和收入,他們需要盡可能地節省成本並開發產品以獲得投資。然而,每個選擇創業公司的人都做好了準備。“我們願意為自己而戰。”。

消除疑慮

“彈性工作時間”為加班提供了更多借口。

目前,許多互聯網公司實行“彈性工作制”。所謂彈性工作制,是指員工在固定工作時間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選擇具體的工作時間,而不是統壹固定的上下班時間制度。壹般互聯網公司要求9小時。但是看似人性化的系統,真的。妳能給員工自由嗎?

壹家大型互聯網公司的程序員說:“我的公司在10點左右上班,美其名曰彈性工作制。事實上,沒有人會來得太晚。下班時間基本在9: 00,10,壹天的工作時間比要求多幾個小時,但是沒有辦法。當我們的產品更新時,每個人都必須在周末通宵工作而不休息。”他說,雖然加班不是公司的強制性要求,但根據領導分配的任務和時間,如果妳不加班,妳根本無法完成工作,這將影響妳的績效甚至團隊的進度。所以大家都會“加班”,工作時間是“10,10,6”。

壹位互聯網公司的員工認為,“委婉的彈性工作制實際上給了加班和熬夜更多的借口。以前要打卡,統壹規定早上9點上班。考慮到我第二天要早起,領導基本上都會讓大家8、9點回家。現在是好事。彈性工作制不可以晚壹點嗎?熬夜加班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上述員工認為,在彈性工作制下,會形成熬夜加班的惡性循環。

此外,超過壹半的互聯網公司有上下班打卡的考勤制度。雖然其余公司沒有打卡的習慣,但他們在出勤方面並不自由。

壹位大型互聯網公司的老員工告訴北青報記者,公司不需要打卡,但人們不會無緣無故遲到早退,加班很常見,因為“工作必須有結果”。他說:“如果妳不能保證工作時間,妳就不能保證工作量。我天天不在公司,能有結果嗎?”他說,雖然不用打卡,但領導的眼睛是雪亮的,員工是否努力工作與年終考核直接相關。“我們公司的每個團隊每年都要接受評估。考核中有10%的硬指標,規定必須有人不合格。這樣的人沒有獎金,沒有股票,也沒有加薪。如果他們太過分了,領導會直接讓妳走。還有誰敢做好事?”另壹家互聯網公司的員工也表示:“基本上,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我無法完成我的工作。妳根本不用打卡。如果妳工作的時間少了,妳就會有假期。”

密切註意

大多數互聯網公司沒有加班費。

互聯網行業工資高、待遇好是很多人的共識。根據艾瑞咨詢的統計數據,去年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杭州等城市的互聯網從業人員平均薪酬超過1萬元,25%的人收入超過1.5萬元,1.4%的人收入超過2萬元。月薪超過1.5萬元的公司需求量最大,其次是阿裏巴巴、騰訊、美團、網易和360。而且,壹些互聯網公司按照月薪13-15個月支付工資,這成為許多人羨慕的對象。

然而,在采訪中,大多數互聯網公司的員工表示,加班沒有加班費。這意味著員工每天工作10小時甚至12小時。如果他們的工資保持不變,他們的時薪將隨著工作時間的延長而減少。

例如,壹個月薪為1.5萬元的員工,按照22天工作制計算,日薪為681元,按照8小時工作制計算,時薪為85元;但是按照12小時的工作制,時薪是56元。如果妳壹周工作6天,壹個月工作26天,妳的日薪是576元。在“996”工作制下,妳的時薪是48元,比按時下班的員工時薪少了近壹半。按照48元的時薪計算,其真實月薪為8460元,可見互聯網公司的高薪可以說是靠加班加出來的。

熱點

公司的“福利”變相鼓勵加班。

既然大多數公司都不說“加班費”,那麽員工加班有什麽好處呢?據統計,壹些公司提供“餐補”。如果妳加班到9點,公司會象征性地給妳15元的零食補貼。其他公司提供“補償假”。如果加班到很晚或周末加班,可以選擇休息日。

其他員工表示,公司以“福利”的形式鼓勵加班。比如免費晚餐會安排在7點,無形中拖延了晚餐時間,延長了下午的工作時間;還有的公司開設快遞企業賬戶,只有晚上9點半以後從公司打車才能享受免費打車服務,以至於有時短時間加班的同事會坐壹會兒,壹直待到9點半才離開公司。這就變相鼓勵了員工加班。

影響

互聯網公司頻頻發生猝死等事件。

在強大的工作壓力下,互聯網公司員工的生存狀況令人擔憂。壹位員工說:“我早上6: 30起床,坐地鐵到公司需要1個小時,8: 30上班,晚上22: 30下班趕末班地鐵。23: 30回到家,除了洗衣服、吃飯、洗澡,即使不做其他事情,每天也只能休息5分鐘以上!”

日前,艾瑞咨詢聯合多家互聯網公司員工進行的睡眠質量調查顯示,51.5%的人23點才睡覺,平均睡眠時間為6.7小時,低於成年人7-8小時的標準建議。66.7%的員工經常加班,38.7%的員工反映壓力大。互聯網公司員工存在嚴重的睡眠問題和不良的睡眠習慣,最終的結果反映在他們的工作和生活中,工作效率低,生活質量差。

據統計,互聯網公司員工平均每周加班天數為1.6天,BAT平均最高為1.9天,70%的員工在晚上9: 00後加班。在工作壓力方面,47.9%的英美煙草員工認為工作壓力大,高於其他行業38%的平均水平。

近年來,互聯網公司員工猝死事件頻發,關於互聯網公司“過勞死”的爭議不斷。2005年9月18日,網易公司代理CEO孫德弟突然去世,年僅38歲。2011年末,久遊營銷總監劉軍因病去世;2012年9月,西山居25歲員工在辦公室猝死;201年9月65438+4日,去哪兒網宣布28歲的女員工呂霄因搶救無效死亡。幾天前她在公司洗手間暈倒了。2016 6月29日,天涯社區副總編輯金波下班回家途中突然暈倒在地鐵站內,經搶救無效死亡。

長期熬夜、工作時間過長、透支已成為互聯網行業的現狀,員工的健康狀況也成為社會關註的焦點。

聲音

過度加班涉嫌違反勞動法。

對於互聯網行業的加班現狀,京衡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於超告訴北青報記者,過度加班和不支付加班費都涉嫌違反《勞動法》。

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加班需要和工人協商,每天最多不能超過3小時,每月最多不能超過36小時。而且加班費必須支付。工作日加班為65438+工資的050%,休息日加班為工資的200%。如果公司擅自延長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在周末安排加班,並且不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報酬,那麽就違反了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金融觀察

“996”折射出互聯網行業的不景氣。

壹名58歲的員工告訴北青報記者,他和公司的幾名員工認為公司的政策實際上是變相裁員。“對於如此密集的工作時間,我們不允許在沒有補貼的情況下休假。這不是逼著我們自己去嗎?”他認為,如果公司裁員,需要支付壹定的賠償金,如果員工自己提出離職,將為公司節省相應的費用。另壹家大型互聯網公司的員工表示,互聯網公司只適合年輕人,因為“他們老了就幹不動了”。

上述員工表示,許多大型互聯網公司在早期給予其老員工非常豐厚的福利待遇,包括年度分紅和股票。在過去的幾年中,他們迅速擴張並招募了大量年輕人,這導致公司中的年輕人工作更多,工資更少,中層人員吃老本而不工作,這大大增加了公司的成本;現在壹些公司高管意識到了這個問題,並希望以類似996工作制的方式趕走壹些拿錢不工作的中層老員工。

有分析認為,這壹現象的背後是整個互聯網行業陷入衰退的事實。互聯網評論家葛佳說:“當前互聯網行業的繁榮已經進入低谷。經濟形勢不好導致企業經營下滑後,企業要做的就是開源節流,勒緊褲腰帶過冬。直接解雇員工不太好,但這是提高工作效率的絕佳方式,讓無法忍受的低競爭力員工自己離開,而無需額外成本。”

互聯網評論家蘭·Xi也表示,“在壹家公司裏,非常有幹勁的人壹般不會在這個時候辭職,但那些通常懈怠的人可能無法忍受辭職,而企業可以比雞和賊更容易實現他們的目標:解雇壹批員工而無需支付額外成本,並重新整合公司的戰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