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四系是指中華人民***和國國內部分法學專業的學院及院系。
“五院”分別為:北京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學院、華東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中南政法學院
“四系”分別為:北京大學法律系、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武漢大學法律系、吉林大學法律系。
然而,現時“五院”均已成為政法大學,“四系”亦已成為法學院。
沿革
“五院”以及其更名時間如下:
1、? 北京政法學院 →?中國政法大學(更名時間:1983)
2、? 西南政法學院 →?西南政法大學(更名時間:1995)
3、? 中南政法學院、中南財經大學合並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更名時間:2000.5.26)
4、? 西北政法學院 →?西北政法大學(更名時間:2006.11)
5、? 華東政法學院 →?華東政法大學(更名時間:2007.03)
“四系”以及其改制時間如下:1、? 北京大學法律學系 →?北京大學法學院(改制時間:1999.6.26)
2、? 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改制時間:1988)
3、? 武漢大學法律系 →?武漢大學法學院(改制時間:1986)
4、? 吉林大學法律系 →?吉林大學法學院(改制時間:1988)
擴展資料:
進入21世紀,隨著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和資源的再平衡,很多大學開始重視法學學科的發展,壹些五院四系之外的法學院的發展令人矚目,出現了壹批新興法學院,相當數量的後起之秀甚至超過了原五院四系的個別成員:
如清華大學、浙江大學、復旦大學、廈門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開大學、中山大學、四川大學、北京師範大學等;
此外,有行業特色的法學院校也在快速發展之中,如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法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民商法學和航空法學)、中央財經大學(財經法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國際法學)、國際關系學院(法學與國際政治)、外交學院(國際法學)、上海財經大學(金融法學)。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