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聯想不允許沈默。因為被實名舉報,國家所有相關部門肯定會馬上查聯想。是時候該提供材料了,聯想不能以沈默回應國檢。
第二,作為國內知名企業,遇到這樣的危機肯定會采取相應的措施。如果舉報屬實,可以查到,國家該怎麽辦?這是國家的事。但如果是誣告,聯想肯定會拿起法律武器起訴西瑪,絕不會沈默。
接下來,我們來談談司馬南舉報聯想的“鬧劇”。
司馬南和聯想集團之間存在很大的誤解。作為壹個社會人,司馬南可以充分行使其合法權益,但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職業標準。聯想集團作為壹家商業企業,以利益為目的,這完全符合國際商業模式。利益是每個商業企業追求的最終目標,但作為任何商業機構,它在各個方面都會有自己的管理運營和投資模式。只要是合法的,生意是沒有國界的。
作為壹個司馬南,質疑聯想的利益和資本走向也是壹個公民的義務和素質,但其方式和方法是絕對不恰當和錯誤的。每個國家都會有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和國際金融分析機構,它們主要從國家利益出發評估國有資產,並隨時了解國際金融趨勢。從某種意義上說,它們相當於國家智能機構。另壹方面,國家智能機構會對跨境投資涉及的部分行業的優劣勢進行分析研究,也會對企業的投資動態進行監督評估。這是每個國家都必須擁有的國有金融體系,是與國際金融市場保持同步的重要平臺。
作為聯想集團,其所有內部管理和投資業務都必須接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家金融機構的嚴格審查和評估,以平衡國家利益。因此,如果司馬南認為聯想集團在經營過程中有損害國有資產和國家利益的行為,他應該在掌握材料和事實證據的前提下向國資委和國家金融機構書面報告,而不是以個人方式獲取聯想集團的內部投資信息和數據以供公眾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