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社交平臺上看到壹則新聞,小張是壹家咨詢公司的軟件工程師。2019春節前,公司通知小張把電腦帶回家過年,理由是他負責維修的客戶可能需要緊急服務,但他被拒絕了。隨後,在公司工作了4年的小張被辭退。公司在辭退通知中稱,小張惡意拒絕執行並惡意拖延公司安排的勞動任務,惡意違反公司制定的勞動時間規定。?
小張認為,自己在春節假期期間要陪伴家人,沒有義務工作,而27天是合法假期,其中包括11天的春節假期,加上12天的假期和2個周末。
在評論區,大多數網友都稱贊小張很硬氣,做了自己壹直想做卻不敢做的事。
也有網友說小張太嬌氣,說小張沒有責任心。我就想問問這些網友,什麽是責任心,節假日不要談工作。這有錯嗎??
說自己精致的人,都是所謂與自己無關的東西。站著說話很輕松。反正我是這樣的。要麽給我放假,要麽讓我在公司上班。既然放假了,就要好好過,不想被工作打擾。
設身處地想想。如果妳壹年到頭都在工作,當別人都在度假時,妳還在工作。不是妳不想休息,而是妳想把所有的假期都累積起來,在新年期間壹起休息。我終於盼到了年假,很高興能回家過個好年,但妳的領導讓妳把電腦帶回家,理由是春節期間妳要幫客戶解決問題。可以說把電腦帶回家會讓整個春節都不開心。
當妳和家人談心,和朋友聚會時,妳的手機會不時響起。這是來自妳顧客的消息。當妳玩得開心的時候,妳會趕緊回家處理問題。
假期期間妳仍需隨時待命。妳能從工作中獲得樂趣嗎?
我深有體會。之前有個老板讓我24小時開手機。無論她想起什麽,即使是瑣碎的事情,她都會打電話給我。有時候我在外面玩,她讓我回公司加班。最讓我生氣的是,有壹次我奶奶去世了,我請了喪假回了老家。結果,我在葬禮期間接到了她的電話。事實上,這並不緊急。我回來後妳可以再問我。
這件事成了導火索,我覺得太累了,就辭職了。
從員工的立場來看,這些所謂的加班是沒有報酬的。公司的做法應該是增加工資並心甘情願地讓員工加班,或者雇傭其他人,壹個做不了兩個。妳抓不到坑。小張只是不想被這樣對待。小張做得對。妳可以說他沒有責任心,工作態度有問題,但他這樣做沒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