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節,概述
財務管理辦法是酒店以財務管理業務和會計制度為基礎,結合業務需要制定的操作規程。酒店所有員工必須遵守本管理辦法的規定,不得違反,或以任何形式故意偏離初衷,以至於虛假或走樣。
財務管理辦法的內容,包括各種管理辦法的細則,用於規範財務管理業務中的業務操作標準,其使用符合酒店業務操作的要求。這些管理辦法的制定在原則和方向上應遵循和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和精神。財務管理辦法與會計制度規定不壹致的,以會計制度規定為準。財務管理辦法的相關部分應停止執行,酒店財務經理應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及時進行修訂。
第二節。資金管理辦法
酒店的資金收支必須按本制度的規定進行管理。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將按照財務條例和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並追究經濟責任。
1.酒店的資金包括銀行存款和現金。除按規定保留的備用金外,均存入酒店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存款賬戶。
2.上述賬戶的支取和使用應由總經理(或其代表)和財務經理會簽,並加蓋酒店財務專用章和私章。
3.出納應保管上述銀行賬戶的支票印鑒。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經理保管。
4.上述銀行賬戶中的支票被銀行取出後,將由出納員登記並保管,支票將填寫有效批準的付款通知。如果不符合這壹項的要求,支票將不予填寫。
5.如需在取得發票前提前領取支票,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相關原始憑證交回財務部審核報銷。如支票未能按原用途使用,須及時交回出納,並可根據業務需要重新辦理支票領用手續。
6.不得簽發空白支票,支票的收款人、用途和金額必須填寫完整。因特殊情況確需將某項內容留空的,應在《資金使用申請表》備註欄中明確填寫,並按程序經相關領導批準後方可簽發。經理應在支票簽發後三天內將原始空缺項目的實際內容通知財務部。出納負責監督相關工作。
7.酒店所有經營性現金收入均按照酒店業務支付管理制度進行處理,違者予以處罰。
扣分,並追究經濟責任。
8.根據該管理系統存入酒店的營運資金規定如下:
出納備用金:僅用於本制度規定的其他備用金的報銷和回填,以及支付零星現金支付。外幣兌換備用金:錢塘出納處的外幣兌換備用金不僅受酒店規定的控制,而且必須遵守銀行關於辦理外幣兌換業務的相關規定,並且僅用作外幣兌換點外幣兌換業務的專用資金,不能用於其他用途。
出納變動備用金:各出納室的變動備用金僅作為收款業務中客戶變動的專用備用金,應由交接雙方在每班交接時按規定交接,不得拖延。郵資備用金:前廳接待處郵資專用備用金允許同時以郵票和現金形式保存,但僅用於為客人提供的郵政服務,不得用於其他用途。現金和郵票的總額應與儲備基金中規定的固定數額壹致。
采購部備用金:采購部的備用金,僅用於解決酒店的零星采購和緊急業務需求。專項儲備基金:經總經理和財務經理同意,在特殊情況下,個別部門可提取不超過1000元的臨時專項儲備基金。在事情處理完畢或通知歸還後,必須立即歸還。
9.所有零用現金,包括收銀員的零用現金,都應通過回填法與報告壹起進行控制。除出納備用金實際支付且支票經批準由銀行賬戶存款回填外,其他備用金均以報銷方式回填,報銷需在指定辦公時間內到出納室辦理。回填手續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所有儲備資金應由報銷和回填的限額控制,使儲備資金固定在規定的金額,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儲備金的所有變動都應得到總經理和財務經理的批準。
10.所有酒店費用的報銷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簽字並送交財務部審批。
批準後在收銀臺收取或退還現金。
11,現金貸。
公司嚴格控制現金借款。因業務需要確需借款時,借款人應填寫借款申請表,公司人員借款需經總經理批準。654.38+0萬元以下的貸款由總經理批準,654.38+0萬元以上的貸款和公司總經理的貸款由董事長批準。
申請臨時貸款時,借款人應填寫預計還款日期。除特殊情況外,壹般放款不得超過25個工作日。出納應及時向財務經理報告逾期貸款,並向借款人發送臨時貸款提醒。在收到催款單後,財務部有權扣發借款人的工資,直至貸款結清。在貸款結清之前,不會發放第二筆貸款。
第三節資金支付管理制度
該制度適用於酒店裝修工程、日常大額采購和大額支出、零星采購或費用的支付,並建立了報銷制度。
(1)資金用途分類。基金管理系統將基金項目分為五類:1和建設項目。包括工程項目和設備的大修。2.購買固定資產。
3.特殊費用項目。包括每次超過5000元的差旅費、每次超過2000元的業務招待費和禮品費。
千元、公益贊助費、訴訟費、評估費。
4.日常經營項目:工資、精力、辦公、成本等日常經營活動的必要支出。5.財政支出。包括銀行貸款利息、收付款、向供應商付款等。本管理制度未涉及的支出項目如有合同,應按合同規定的程序付款;如果沒有合同,相關責任部門必須提交相應的專題報告,提交總經理批準,批準後付款。(二)、管理資金1,支付工程建設合同款
(1)經辦部門根據合同條款和項目進展情況填寫項目評估報告。
經合同部和監理公司審核確認後,與付款申請表壹起報總經理批準;總經理下達付款意見後,財務部簽字並對外支付。
(2)如支出超過654.38+0萬元,需報集團總裁批準。2、購置固定資產和日常業務用品及日常開支
(1)對於訂購用於開業的固定資產和用品,在預算範圍內,選擇最佳並與供應商簽訂合同。
根據合同的付款條款,如果是預付款,經辦部門將填寫資金使用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後由財務部支付款項;如果付款,財務部將根據驗收記錄和發票收據付款(購買固定資產需要行政部向銀河集團報告)。如果支出超過654.38+0萬元,需要報集團總裁批準。
(2)使用部門根據業務情況,需要新購置固定資產時,提交報告,連同“付款單”
申請表》交財務部;對於日常業務用品的費用,您只需提交采購訂單;日常開支,按相關額度或要求填寫資金使用申請表;報財務部審核後,報總經理批準,批準後采購或付款。
(3)設備大修計劃應首先提交總經理批準,並根據維修情況和合同付款要求填寫。
批準報告的副本附在資金使用申請表上,經總經理批準後付款。
3、專項費用項目資金
經辦部門應提交報告給總經理批準。審核通過後,填寫付款申請表,連同審核通過的報告壹起發送至財務部,並在完成付款審批手續後付款。差旅費每次超過5,000元,業務招待費和禮品費每次超過2,000元的,按照集團相關規定報總裁批準。4.日常運營費用
根據采購系統(詳見“采購系統”)。5.財政支出
(1)財務費用,填寫付款申請表,提交總經理審批。
審核通過後付款。
(2)供應商每月貨款應根據驗收單核對清楚,並報總經理批準。
安排付款。
(3)供應商每月貨款應根據驗收單核對清楚,並報總經理批準。
安排付款。
第四節營運資金支付管理制度
酒店采用將收入現金分為現金和賬戶的管理方法,相關控制方法按以下程序實施。所有經營者都應絕對遵守這些管理辦法的規定,違反者將受到紀律處分,甚至追究法律和經濟責任。
1.前廳收銀員、餐廳收銀員和其他營業場所的收銀員應在工作結束時制作清晰的當班賬單,並完成每班的營業收入報告。下班後應盡快將票據和相關報告送達指定辦公室,以便在初步核實後移交給夜班審計小組進行後續會計工作。現金部分應在工作前在見證人的見證下放入嵌入式保險箱。
2.每班收銀員在完成賬表核對後,將所持現金中屬於找零備用金的部分取出,清點清楚後交給下壹位收銀員。如果屬於最後壹個班次(大堂除外),則交由指定的保管處保管。扣除找零備用金後,屬於該班次的現金收入,按上述規定投入投放箱。
3、每壹類的現金收入必須與該類業務報表中的現金銷售統計數據壹致。如果有任何差異,應立即找出差異,無論差異是多還是少,都應填寫並記錄在出納報告的現金超短欄中,不得隱藏。如果繳費中包含了找零備用金,也應在繳費袋中明確記錄,同時在交班本中註明,方便下壹班同事領取。
4.現金收入應由班級前廳值班收銀員見證。清點清楚後(假設條件允許,以下同),將現金收入如實填寫在付款密封袋上,並縫合袋口簽字,然後立即放入嵌入式保險箱。收銀員和見證人必須同時在登記簿上簽名。所有袋子必須用香膏或膠水密封,不允許使用透明膠或訂書機密封。不遵守此規定者將對由此造成的壹切後果承擔全部責任,並將被視為故意違反管理辦法並受到紀律處分。
5.所有提交的物品必須立即檢查、簽名並放入箱子,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付款人和見證人均有責任監督對方按規定完成指定事項並簽字,對不按規定操作造成的後果雙方承擔同等責任並同等處罰。
6、對於未按規定要求,在沒有見證人的情況下,自行封袋入箱的,除造成的後果全部由其個人負責外,還應作為違反規章制度進行處罰,對初犯者給予口頭警告,對故意慣犯給予書面警告,甚至最後警告。
7.付款人和見證人未當面核對或未核對清楚造成的過失,按第6項的規定同等處罰。
8、出納支付登記簿的每壹欄,應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格式完成所需信息的填寫,並在規定的欄目位置簽字,不能漏填、錯填。因書寫錯誤需要更正的,應當劃掉,然後在上面寫上正確的數據,並由付款人和見證人雙方簽字。違反這壹規定的人將受到與第6項相同的處罰。
第六節發票管理辦法
為使酒店有效使用發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所有酒店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違反者將根據酒店員工手冊的規定給予嚴格處罰,並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壹條開具發票
1,酒店使用稅務機關統壹的稅控發票,指定發票管理員憑發票領購賬本及規定單據。
和財務專用章向稅務機關購買發票,並負責保管和控制使用,同時報送稅務機關制作。
使用情況。
2.所有發票應由指定的會計師記錄和控制。加蓋財務專用章後,各崗位應
現場出納直接向指定會計辦理收款和註銷。
3、出納必須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並接受監督和指導,各崗位出納應嚴格遵守發票的使用和作廢。如發現違規行為,應立即通知指定的發票管理員配合調查,並上報財務部經理處理。
4.發票必須按順序和時限使用。不允許跳頁(指定制版)。打印發票後,需要檢查打印編號是否與輸出編號相同。
5.發票不得塗改或撕毀。如無效,應註明原因,並完整保存副本,交回發票管理員核實。如有遺失或損壞,必須立即報案以便進壹步調查,並由當事人賠償損失。
6.發票不得轉借或轉讓,不得代其他單位或個人開具,只能用於企業經營收款。
7.在任何情況下,您都不得以任何方式綁架或把空白發票帶出酒店。
8.發票管理員必須定期檢查發票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監督和指導他們改進和防止可能的遺漏。
9.每次輪班後,出納應打印發票使用報告並將其附在營業收入報告中。
第二條接收發票
1.購買貨物和其他支付項目時,您應該從收款人處獲得發票,並且這些發票必須由稅務機關規定。
全國統壹發票監制章,並由收款人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並由出票人簽字。
可以接受。
2、發票必須符合有關稅收規定,內容不得塗改。
3.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受理或作為報銷憑證。
4.收到的發票金額應與交易金額壹致。正常情況下,發票應該直接開具給酒店。諸如
有特殊情況,應在報告中說明並經財務經理批準後才能報銷。
5、商品或服務的發票內容應與交易項目壹致,且不得與開票單位串通造假,用相同金額開票。
要抵銷的發票金額。
6.財務人員應根據提交的發票核銷所有報銷項目,並審查發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