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業培養具有金融學方面的理論知識及專業技能,能在銀行、證券、信托、投資、保險等金融機構及其他企業、政府管理部門等機構任職的德才兼備的高素質專門人才。
本專業學生應掌握經濟學科的基礎理論和基礎知識;系統掌握金融學基本理論和業務技能;熟悉有關法律、政策和國際規則;了解國內外金融學科的歷史、現狀和發展趨勢;具有較強的調研、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熟練掌握壹門外語,具有較強的外語應用能力,通過國家大學外語四級水平測試,能夠較熟練地使用現代信息化工具從事專業工作。
本專業的主要專業課程包括政治經濟學、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會計學、財政學、計量經濟學、國際經濟學、貨幣銀行學、中央銀行學、商業銀行經營學、國際金融學、金融市場學、保險學、國際金融管理、證券投資、投資銀行理論與實務、國際結算、財務管理、市場營銷、金融法、資產評估、期貨與期權等。本專業的學生修滿規定學分,並達到學位授予要求的,授予經濟學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