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產證比較麻煩,開發商申請壹般需要很長時間。因為各個城市甚至開發商的情況不同,具體辦證時間主要看購房合同上的約定時間。壹般來說,合同約定的90天到180天的期限屬於正常範圍,最長不得超過兩年。如果合同沒有約定辦理房產證的期限,那麽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是期房,開發商必須在交房之日起90日內辦理房產證;如果是現房,則需要在合同訂立之日起90天內辦理房產證。另外,如果全款買房(貸款需要辦理銀行按揭),還可以向開發商索要相關資料,到房管局辦理房產證,時間相對較短。開發商應在商品房開發建設完成後首先申請初始登記,也就是說,應先將已建成的房屋登記在開發商名下,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大卡。然後開發商拿著自己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到業主那裏辦理商品房過戶登記,然後業主就有了自己的房屋所有權證。初始登記必須由開發商單方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建設用地使用權證、建設項目符合規劃的證明、房屋已竣工的證明、房屋測繪報告等材料。轉移登記由開發商和業主共同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屋買賣合同等材料。為業主辦理過戶登記是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後的登記環節。此外,根據相關規定,在辦理轉移登記前,業主應繳納契稅和大修基金等相關稅費。
非業主原因導致開發商未能在約定日期辦理房產證怎麽辦?業主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開發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違約金處理辦法的,按合同約定處理。
2.商品房買賣合同未約定違約金處理方式的,按照已付房價款並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貸款逾期利息計收標準計算。
3.開發商未按約定日期辦理房產證超過壹年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損失可以按照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因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未能在下列期限屆滿時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壹)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房屋所有權登記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未竣工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內;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