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如何防止悠悠詐騙
1,家長要做好自己的移動支付安全措施,不要輕易告訴孩子手機支付密碼、銀行支付密碼等重要信息。
2.告訴孩子不要輕易相信網絡中的人和事,不要把自己和家人的事情告訴陌生人或者在網上傳播,不要打開陌生人發來的鏈接和郵件。
3.提醒孩子,如果覺得網上的內容有問題或困惑,要及時向父母求助。
4.家長要多關註孩子,可以適當給孩子講壹些網絡犯罪的案例,提醒孩子樹立網絡安全意識,警惕壞人。
三、被優優品詐騙後如何處理?
1,先自己收集整理相關證據材料和線索。可以自己寫書面舉報材料。
2.攜帶材料到案件發生地公安機關或者受害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公安機關報案,或者直接向公安機關口頭報案,公安機關將記錄相關內容。
3、公安機關收到舉報材料或口頭舉報人,由公安機關進行詢問,並制作筆錄,對案件進行審查。
4、公安機關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屬於自己管轄的,予以立案。否則不予立案,並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三日內送達舉報人。
5.公安機關立案後會進行調查,註意保持電話暢通,以便警方隨時找到妳配合調查。
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受理公民舉報,詢問有關情況,並做好記錄。經核實後,舉報人應當簽字並按指紋。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像。公安機關受理案件時,應當制作案件受理登記表,並出具回執。
舉報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線索,不得誇大事實或者誣告、陷害,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舉報人有權要求公安機關保障本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如果不願意公開姓名報案,可以有權要求公安機關保密。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