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是對從事建築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依法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考試。
為加強建設項目管理,提高工程總承包和施工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素質,規範施工管理行為,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14條規定:“從事建築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並在執業證書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2003年2月27日,國務院規定:“取消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資格審批,由註冊建築師取代,並設置過渡期”。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設立,由人事部和建設部共同負責。
考試報名壹般集中在考試當年的4月至5月。具體報名時間請以各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的報名文件為準。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指定網站在線填寫提交申請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辦理資格審核和繳費手續。考生可憑準考證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全國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最新版是2011年4月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的第三版,由全國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編寫委員會編寫。適合參加全國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和相關專業的工程管理人員學習,也可供高校相關專業的師生使用。
考試大綱分為“綜合大綱”和“專業大綱”。綜合大綱包括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三個科目。
專業學科大綱“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分為建築、公路、鐵路、民航機場、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機電、礦業、市政公用、通信和廣播電視等10個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