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字獄,明粉說清朝的文字獄厲害,但實際上文字獄的巔峰是明朝,這是壹個說錯話就會被砍頭的朝代。翰林編修高啟作詩:“小犬隔墻空吠影,夜深宮禁有誰來?”被腰斬。
禦史張尚禮作詩:“夢中正得君王寵,卻被黃鸝叫壹聲!”下獄死。
僉事陳養浩作詩:“城南有安婦,夜夜哭征夫”,被投入水中溺死。
兗州知府盧熊把“兗”錯寫成“袞”,被明太祖視為不敬,斬。
中書詹希原給太學寫匾額,“門”字少最後壹勾,被視為阻礙納賢,斬。僧人壹初作詩:“見說炎州進翠衣,羅網壹日遍東西”“新築西園小草堂,熱時無處可乘涼”被懷疑抨擊明太祖刑法太苛,斬。
僧人來復作詩:“金盤蘇合來殊域,...自慚無德頌陶唐”,“殊”字被視為“歹朱”並罵太祖“無德”,斬。
朱元璋私遊壹寺,見壁上有詩“畢竟有收還有散,放寬些子也何妨?”大怒,將全寺僧人都殺了
2,吃人。說起明朝文化,最有特色的就是怎麽吃人肉。可以這麽說,不了解明朝人吃人的那些往事,就不了解明朝。
明太祖殺常遇春元配,以其肉賜之
常遇春為明太祖大將,戰功卓著。明太祖賜予壹美麗侍妾。侍妾手尤美,常遇春愛之。其元配妒,砍去侍妾雙手。遇春大怒,又不敢聲張,恐太祖責怪降罪。壹日太祖問及侍妾,遇春只得照實回奏。太祖不怒,說此非大事,卻暗使軍官去遇春家,殺卻其元配,砍骨為小塊,分賜大臣,並及遇春,謂此乃惡婦之肉,遇春震驚不已,不敢回家,終日惶恐。——謝肇淛《文海披沙》
朱有熺食人肝腦
太祖第五子□(原字左作木,右作肅,字典無此字。明之宗室多命怪字為名,免人犯諱也。)原封吳王。以杭州財賦地,改封周王。十四年就藩開封。洪熙元年(1425)薨。子有燉嗣。其弟有□(原字左作火,右作動,字典所無。)有熺有不法事,訊服。"並得有熺掠食生人肝腦諸不法事,於是並免為庶人。"事在宣德朝(1426-1435)。——《明史卷116諸王》 3、嘉靖帝吸少女初潮的經血
把鴉片與處女的經血混合飲用昧道如何?問問這種嘉靖帝妳就算找對人了。以少女身體為煉丹鼎爐的“采陰補陽”,對於女性而言無異於身心摧殘。何況宮女們還要黎明即起,在日出時分采集甘露供嘉靖飲用;還要向嘉靖提供初潮的經血,供他煉丹。這種由少女經血、中草藥和礦物質煉成的“紅鉛丸”,其實是壹種壯陽藥,內中含有從人尿(當然是童男童女的尿液)中提取的性激素。嘉靖服用以後,便要在這些少女身上發泄獸欲。這實在讓人忍無可忍,終於在嘉靖二十壹年(公元1542年)發生了“壬寅宮變”。十月二十日晚上,以楊金英、邢翠蓮為首,十余名宮女決定謀殺嘉靖,而且差壹點就用黃綾布把他在床上活活勒死。
民間呢,人吃人的泛濫成災,卻也吃出了經驗。由於人吃人的往事實在太普遍,無法窮舉。以下僅列出嘉靖年間的人吃人的往事,由此可以窺視整個明朝人吃人已經成為常態。
嘉靖元年大同人相食。
嘉靖三年淮陽、南畿諸郡人相食(見《明史卷201韓邦靖傳》)
嘉靖二年(1523):"兩京 山東 河南 湖廣、江西及嘉興、大同、成都俱旱,赤地千裏,殍殣載道。"
嘉靖三年(1524)"湖廣、河南、大名、臨清饑。南畿諸郡大饑,父子相食,道殣相望,臭彌千裏。"——《明史?五行誌》
嘉靖四年(1525)三月,余珊應詔陳言曰:自逆瑾(太監劉瑾,1508-1510時專權)以來,盡天下之脂膏,輸入權貴之室。近年以來,黃紙(詔書)蠲放,白紙(府縣命令)催繳;額外之斂,下及雞豚;織造之需,自為商賈;江淮母子相食,兗豫盜賊橫行,川陜湖貴疲於供餉:田野嗷嗷,無樂生之心。——《明史卷208?余珊傳》
嘉清中湖廣大饑,割食道殍
嘉靖三十年遼陽人相食。《明史》於此年遼陽饑食人闕載。
嘉靖三十壹年,宣大二鎮人相食
靖三十二年京師人相食
嘉靖三十六、七、八年遼東大饑食人
嘉靖三十六年丁巳(1557)"遼東大饑,人相食。"——《明史,五行誌》
"嘉靖三十八年(1559)八月,以遼東連年饑饉,至有父食死子者,發銀糴粟賑之。"——《中外歷史年表》。轉是遼東連續三年食人。
嘉靖晚期山西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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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社會人吃人的泛濫成災,甚至形成了壹種文化。同時,也為李時珍的研究提供了很多實驗標本。於是,壹部特色的人體入藥指南也橫空出世。《本草綱目》錄:「人部」裏頭,舉凡毛發、指甲、牙齒、屎尿、唾液、乳汁、眼淚、汗水、人骨、胞衣、體垢、月水、陰莖、人膽、結石…無壹不可入藥,真個是「吃人大全」!
人們對明朝人吃人的社會評價又是如何呢?
毛主席對嘉靖皇帝“很不以為然”,指他“煉丹修道,昏庸老朽,坐了四十幾年天下,就是不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