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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改革中合同工如何並軌

“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1將於7月正式實施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明確了事業單位社保的方向,但並沒有動搖公務員養老金雙軌制,這壹點更為人詬病。這不能不說是壹種遺憾。

但與過去十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多次提及的“盡快研究制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方案”相比,並未有實質性進展。《條例》的發布實施實質性推進了養老金雙軌制改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黨委書記皮德海表示,今年將提出養老金雙軌制改革方案。

與人們普遍認為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繳納社會保險”不同,事業單位實際上繳納了社會保險,但由於事業單位分為全額撥款和差額撥款,工作人員分為內部人員和外部人員,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比例和享受的待遇有所不同。因為有些人沒有繳納社會保險,他們被公眾誤解為所有公共機構都不參加社會保險。

事實上,根據官方數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數中有21.53萬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目前總人數為31.53萬。

擴大內外剪刀差

小梅(化名)自2011以來壹直在某縣文化局下屬單位工作。入職後,她發現與另壹位相同職位的同事相比,她不僅賺得少了壹點,還得到了壹些福利,但她沒有。“後來壹問才知道,那位同事有編制,我是編外人員。”

小梅是通過縣文化局的招聘考試被錄用的。同年,有30多人通過考試進入該機構。當她詢問時,這30人的待遇與該機構其他70名同事的待遇截然不同。

“過去,我們還有福利獎金,每年大約5000元。後來福利獎金取消了,編制內員工每月工資漲了400元,我們編制外員工的工資卻壹點沒漲。如今官方車改取消了車補,他們的工資又漲了。因此,我們仍然沒有錢,我們的收入只有編制內工作人員的壹半左右。”小梅覺得有點不公平。“人人都說同工同酬,但事實上並非如此。“

小美提供的工資表顯示,她的月薪只有1.287元,每月還房貸2000多元。“幸好我老公工資比較高,不然我的收入連房貸都還不起。”小梅說。

我們查閱了小梅所在縣的最低工資標準,發現自2013、1年3月起,該縣按照全省統壹部署執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劃分為三個檔次,分別為1380元、1220元和1080元。“我們基本上屬於收入最低的群體。”小梅感嘆道。

機構拯救身份差異。

事業單位員工分為內部員工和外部員工,這不僅是小梅所在縣的個別現象,而是壹種普遍現象。

我們拿到的《合肥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明確將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對象分為“機關事業單位在崗職工”和“經市、區人事部門批準實行全員聘用制、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的職工;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由市、區人事部門審核並經相應人事部門批準,實行與編制內工作人員相同薪酬制度的事業單位聘用人員”。

我們註意到,合肥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分為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兩部分,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類似,但在單位和個人的繳費費率方面,詳細分為四種情況:機關事業單位和機關合同工全額撥款,單位繳費33%,個人繳費3%;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及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單位為31%,個人為3%;勞動保障、人事部門管理的勞動人才中介機構(含教育人才市場)合格參加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和人事代理機構,繳費比例為34%(含單位繳費部分)+0%和個人繳費部分3%,其中3%記入個人賬戶;參保單位實行統籌人事代理的,執行單位的保險費率,即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和政府合同制工人,單位費率為33%,差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單位費率為31%,個人費率為3%。

統計數據顯示,我國共有事業單位1110000個,事業編制3153萬人,但沒有編外人員的具體數據。10月24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2013第四季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我國事業單位聘用制實施率已達95%。

2013 10.25時任新聞發言人尹透露,近年來,各地機關事業單位積極探索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其中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人數為2153萬人,這意味著壹些地方在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過程中考慮到了機關事業單位。

只交三者險還不如企業。

“雖然我們是事業單位,但我們也繳納社會保險。”5月23日,小美向我們透露,“單位給我們交了三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編制內的工作人員也是如此。”

據小美介紹,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單位繳納65438+工資收入的08%,個人繳納8%。醫療保險方面,單位繳納7%,個人繳納2%。妳不用自己繳納工傷保險。

我們了解到,目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單位20%,個人8%,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個人無需繳納工傷保險。僅從這三點來看,小美所在的機構采取了與企業類似的支付比例。

然而,小梅說,單位沒有為她繳納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而“生育保險是我最迫切需要的,因為我計劃要孩子。沒有生育保險,意味著我必須自己承擔所有費用。對我來說,工資只有1287元,這是無法承受的。”

在小梅看來,像她這樣在事業單位工作但在事業單位沒有編制的員工,就像壹個被邊緣化的人壹樣,既不能像企業員工壹樣享受“五險壹金(指住房公積金)”的保障,也不會有員工加薪等各種待遇。“單位不繳納公積金。除了向親戚朋友借,我們只能申請商業貸款。我們這種人應該說是最吃虧的。”小梅說。

小美說,關於《事業單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條例》將於7月1日實施,還需要觀望,因為具體的實施細則還沒有出臺,具體怎麽處理誰也說不準。

清華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也持相同觀點:“這是壹個大框架,需要出臺具體細則。最大的問題是,事業單位合並後,前幾年欠的賬該怎麽處理?錢從哪裏來?”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教授也認為,新政的出臺不會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今年7月同步參加社會保險。他介紹,其中壹個主要因素是《條例》沒有明確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具體措施,以及各類事業單位讓其工作人員參加保險的詳細步驟。褚福靈認為,盡管新政使養老金雙軌制的方向更加明確,對並軌的發展具有完善和規範的意義,但並軌仍需要壹系列配套的實施文件。不過,新政在加快養老金雙軌制並軌方面仍將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