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規範預算審查和監督程序
以憲法、監察法等法律為指導,以自治區預算監督條例為依據,既要按照法定程序做好預算審查監督工作,又要完善預算審查監督制度建設,推動預算審查監督規範化、法制化。通過建章立制,將預算審查監督程序具體化,使預算審查監督和財務管理有章可循。壹是做好相關基礎工作,采用科學方法測算預算收支,準確預測收入,合理安排支出,確保預算編制符合實際。二是提前介入預算編制。NPC財政經濟委員會應加強與財政部門的溝通,並在預算編制前向財政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以便預算編制能更好地落實NPC的要求。三是嚴把預算初審關,不斷改進審查方式,針對編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審查意見,並要求財務部門根據意見對預算草案進行調整,切實提高初審的有效性。
(二)完善和充實預算審查和監督權
由於大會和常務委員會會期的限制以及預算的專業性,審查和批準預算和決算的質量往往取決於NPC及其常務委員會對有關工作的初步審查質量。因此,面對NPC及其常委會預算審查監督工作的廣泛性和專業性,根據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踐經驗,提高NPC及其常委會預算審查監督質量已成為壹個緊迫問題。今後我區要進壹步做好預算審查監督工作,充實預算審查專業力量,確保預算審查監督工作持續推進。
(三)勇於探索和創新預算審查和監督方法
全國各地正在積極探索人大對預算的審查監督,特別是部門預算審查。雖然我區預算審查已初步形成規範和程序,基本實現了對預算的全面、全過程監督,但壹些先進省市人大的做法仍值得借鑒。例如,浙江省和江西省人大代表開展專項審查。在年度大會期間,熟悉財務和審計的代表團代表成立了部門預算特別審查小組,並選擇壹兩個省級單位進行重點和專項審查。采取代表專項審查的形式提高了代表審查和監督預算的積極性,有利於NPC預算審查從程序性向實質性轉變。今後要不斷探索和實踐預算審查監督的新途徑、新方法,不斷推進預算監督科學化、法制化、規範化。
(四)推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隨著我國公共財政體制改革不斷完善、部門預算和國庫管理改革不斷深化、財政支出規模不斷擴大,加強財政支出管理、強化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任務日益緊迫和重要。因此,積極開展績效評價,探索建立和完善績效評價體系,優化財政資源配置,提高財政支出效率,以有限的財政資源最大限度地滿足公共管理需要,解決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根本問題,是深化預算改革的需要,也是今後壹個時期全國人大預算監督的壹個重點。全國人大常委會要積極推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督促有關部門盡快建立分類評價指標體系,並將評價結果作為編制和安排部門預算的重要依據,促進部門預算科學合理編制和執行,不斷優化和重組支出結構,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五)加強與審計工作的結合,提高預算審查和監督的有效性。
人大常委會要加強與審計部門的聯系,及時向審計部門反饋預算監督的重點、代表的意見建議和關註的問題,並對其制定工作計劃和開展審計工作提出要求。要突出重點、把握關鍵,增強預算審計監督的針對性。針對預算執行中結轉資金和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情況,把握財政審計重點,強化審計監督,持續深化預算執行審計。有必要對審計披露中的壹些突出問題進行跟蹤和監督。要加大對壹些違規違紀資金使用的監督整治力度。要認真監督審計意見落實情況,維護審計部門權威,切實增強人大預算審查監督實效。建立預算編制審計制度、重大項目審計結果報告制度和公示制度,將NPC監督、審計監督和群眾監督有機結合起來,進壹步增強監督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