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標準詳情如下:
1.標準第壹條修改為: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不需要手術或手術治愈的先天性心臟病患者符合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壹者,排除病變並合格:
(壹)心臟聽診有雜音;
②頻繁的過早收縮;
(3)心率小於每分鐘50次或大於110次;
(4)心電圖異常的其他情形。
2.將標準第二條修改為:血壓在以下範圍內為合格:收縮壓小於140 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三。將標準第三條修改為: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男性血紅蛋白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為合格。
四。標準第六條修改為: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大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癥者為合格。
動詞 (verb的縮寫)將標準第七條修改為:各種急慢性肝炎、肝硬化不合格。
六、將《標準》第八條修改為:惡性腫瘤,不合格。
七。將標準第九條修改為: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八。將標準第十九條修改為: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壹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力障礙者不合格。
九。將標準第二十條修改為:雙耳均有聽力障礙,佩戴人工聽力裝置在3米範圍內耳語時聽不見者不合格。
X.根據標準上述條款的修訂,對操作手冊進行了修訂。
本通知自2017 1起執行。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修訂後的《標準》和《操作手冊》切實做好公務員體檢工作。在具體工作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衛生(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反饋。
以上就是山西事業單位體檢標準的全部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