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國際社會保障統計標準問題。結果綜合分析了國際社會保障的統計現狀,認為各國和國際組織社會保障統計口徑的差異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壹是社會保障本身的內容和形式不同;第二,政府管理社會保障的方式和範圍不同;第三,是否包括社會保障行政管理費。由於沒有國際社會保障統計標準,社會保障統計信息比較困難,嚴重影響了社會保障的國際比較研究,制約了世界各國社會保障方向和道路的選擇。理論界迫切需要加強對國際社會保障統計標準的研究。
2.提出中國社會保障統計轉型的構想並預測發展趨勢。結果系統梳理了我國社會保障統計的歷史和現狀,指出我國計劃經濟時期以生產統計為主。從1986年開始,國家統計年鑒中增加了民間福利救濟統計,1990年增加了保險福利支出統計,2001年增加了失業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統計,2007年社會保險取代了保險福利統計,同時增加了公共財政中的政府社會保障支出。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未來我國社會保障統計將成為壹個獨立的統計類別。
3.界定社會保障統計的內涵和外延,提出調整相關部門分工的建議。結果中國社會保障統計應包括10大類,涵蓋五大部門。符合理論規範,醫療救助和教育救助應由民政部門管理和統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管理和統計;就業介紹統計從就業和工資中分離出來,與失業保險合並形成就業保障統計;勞動關系等勞動管理內容不納入社保統計;國家統計局的綜合統計要結合民政、人社、住建、衛生、財政五部門的分項統計。
4.提出以社會保障統計信息需求為主線、分類分層為重點、第三方立場的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設計總體思路。結果探討了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的理論基礎,指出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的構建應服從人類發展的最終目標,滿足政府、社會、人民和理論研究的需要。我國近期社會保障統計體系建設的重點是:社會保險統計主要健全,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統計主要規範和細化,財政社會保障統計主要協調和銜接,住房保障統計主要加強,就業促進統計主要分類。
5.提出了四重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並進行了實證檢驗和修正。成果以描述、監測與管理、理論研究和績效評價四大功能需求的復合為邏輯主線,以制度覆蓋面、待遇水平、負擔程度、財政可持續性、政府繳費比例和公眾滿意度為核心,設計了包括29個核心指標和39個基礎指標的四重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明確三種基本分類的組合:壹是分別采用理論符號和實踐符號;二是城鄉復合分類和社會保障內容應“先項目、後城鄉”;第三,社會保險基本和補充層次及其項目的復合分類應是“先層次、後項目”。
6.提出全國社會保障支出總額的匯總方法和其他操作性建議。在將民政、人社、住建、衛生、財政五個部門的社保支出相加的基礎上,通過扣除重疊部分得出全國社保支出總額,而不是從各部門支出中扣除,以保持各部分的獨立經濟意義和社保總額信息的準確性。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應區分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統計;“社會保障/GDP”不是壹個水平而是社會保障的相對規模;養老保險的負擔指標不是撫養比而是撫養比;在社會保障國際比較的兩個核心指標中,“社會保障相對規模”應采用全規模社會保障支出,而“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比例”應采用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和基本社會保障術語的漢英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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