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寫作階段
也就是妳寫作的階段,如果妳是先找出版社再寫作的話,那麽這段時間妳還需要多次與出版社溝通。
2、出版社審核階段
出版社會專門找壹位編輯全面細致地檢查妳的作品,主要做的工作是檢查錯別字、對看不懂的地方提出問題、排版等。這個檢查工作後,還會安排兩次檢查,分別由更高級別的編輯負責,所謂的“三審三較”。從我的經驗看來,第壹次檢查的時間比較長,後面兩次就比較快了,但總時間要2-3個月。
3、申請書號階段
所有正規出版的書都需要向國家新聞出版署申請書號,個人是無法申請書號的,只能由出版社來申請。
:圖書出版是指書籍、地圖、年畫、圖片、畫冊,以及含有文字、圖畫內容的年歷、月歷、日歷,以及由新聞出版總署認定的其他內容載體形式的編輯,並通過印刷發行向社會出售的活動,或者說,是指依照國家有關法規設立的圖書出版法人實體的出版活動。在我國,圖書出版執行許可證制度。
根據2008年02月新聞出版總署頒布的《圖書出版管理規定》還有壹些制度要求:首先是編輯責任制度,"圖書出版實行編輯責任制度,保障圖書內容符合國家法律規定。"還有資格準入制度, "出版辭書、地圖、中小學教科書等類別的圖書,實行資格準入制度,出版單位須按照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的業務範圍出版。"以及重大選題備案制度,"圖書出版實行重大選題備案制度。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選題,涉及重大革命題材和重大歷史題材的選題,應當按照新聞出版總署有關選題備案管理的規定辦理備案手續。未經備案的重大選題,不得出版。"再有年度出版計劃備案制度,"圖書出版實行年度出版計劃備案制度。圖書出版單位的年度出版計劃,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審核後報新聞出版總署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