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收入分配統計
學習目標:
掌握收入初次分配的統計學原理,包括收入初次分配的概念、在初次分配中的流向以及收入初次分配總量形成的計算關系;
掌握收入再分配的統計學原理,包括收入再分配的概念,再分配中的主要收入和支出流向,可支配收入的含義和計算關系;
熟悉國內生產總值、國民總收入和國民可支配收入的關系;
熟悉居民總收入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含義及其關系;
熟悉資本流量表的平衡關系和將資本流量表應用於經濟分析的思路;
了解洛倫茨曲線和基尼系數在反映居民收入分配中的作用。
1.收入分配統計的基本問題
要反映國民經濟收入分配過程的全貌,統計學首先需要說明以下幾個基本問題。
首先是分發什麽。
二是“誰”參與分配。
第三是如何進行分配。
第四是如何進行收入分配的統計。
要描述如此復雜的收入分配過程,統計需要設置兩類指標。首先是收入分配流量指數,按照分配過程中不同的分配方式統計部門之間的收入和支出流量;二是總收入指標,統計收入分配流發生後各部門獲得的總收入。在這些問題的基礎上,我們還可以計算出各種相對指標來描述分配過程中的經濟關系。
2.初次收入分配統計
初次收入分配是指與生產相關的收入分配,即各生產單位當期生產增加值的分配。
在初次收入分配過程中,具體的收入流包括以下幾類。
(1)勞動者報酬是指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所獲得的收入。
(2)凈產品稅是政府強制參與分配增加值所獲得的收入。
(3)財產性收入是資產所有者將資產投入生產經營過程所取得的收入。
初次分配收入總額=增加值+獲得的初次分配收入-支付的初次分配收入。
國民總收入=國內生產總值+國外要素收入-國外支付的要素收入
3.收入再分配統計
與初次分配相比,收入再分配的發生與生產的價值創造無關,收入分配的方式也完全不同。在收入再分配中,更多體現的是非交換性收入分配,這種收入分配方式通常被稱為轉移,即不同經濟單位之間的單邊收入和支出。
根據其功能,轉移分為兩種:經常轉移和資本轉移。資金劃轉屬於投資過程中的籌資行為,收益分配過程中涉及的劃轉主要是定期劃轉。在收入再分配過程中,經常轉移通常包括以下具體的收支流向。
(1)所得稅是以收入為基礎征收的稅。
(2)社會保險支付是指圍繞政府主辦的社會保障計劃的收入和支出。
(3)社會補助,是指政府和企業以社會救濟的名義向相關家庭支付的轉移款。
(四)其他經常性轉移,是指除上述收支以外的再分配性收支,包括各種名義的經常性轉移。
這些收入再分配流進壹步改變各部門持有的總收入,結果就是各部門的總可支配收入,其計算關系為:
總可支配收入=總初始收入+再分配收入-再分配支出
從收入的用途來看,可支配收入是指可能用於消費支出的收入。從實際發生的情況來看,壹個部門的消費支出不壹定等於其可支配收入,兩者之差會為正或為負,定義為儲蓄(需要註意的是,儲蓄不能理解為存款)。當收入大於消費支出時,正差額表示當期消費支出後的收入節余;如果差額為負,則意味著當期收入與消費的差距。
其計算關系為:可支配收入=最終消費支出+儲蓄總額。
國民可支配收入=國內各部門可支配收入之和
=國民總收入+國外再分配收入-國外再分配支出
=國民消費+國民儲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