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羅賓不愛她。
羅賓和洪蘭曾經是戀人,壹對非常相愛並即將步入婚禮殿堂的戀人。因為他們都是非常驕傲的人,他們對彼此都很失望,在富人的提議下,洪蘭在壹個月後嫁給了別人。多年的感情,洪蘭並不意味著妳可以放下它,尤其是在有錢的丈夫家。洪蘭沒有過上他理想的生活。在那所房子裏,姐夫非常討厭洪蘭。洪蘭的丈夫去世後,他還向洪蘭提起了財產訴訟。洪蘭在這場婚姻中筋疲力盡,最後在羅賓的幫助下,洪蘭得到了財產。此時,洪蘭有錢有閑。她想要愛情,所以她又找到了羅賓,想要回到過去。但是羅賓不再是以前的羅賓了,她對洪蘭非常冷漠和疏遠,這使洪蘭非常難過。
2.洪蘭想要高級合夥人的職位,但印章不能給。
洪蘭是壹個雄心勃勃的人。到井泉的第壹天,她就申請了高級合夥人的職位。當時,印章沒有給她,說她希望洪蘭可以通過自己的表演證明自己。在接下來的日子裏,洪蘭確實展示了他的壹些能力,但西爾考慮了其他合作夥伴,認為洪蘭的時間太短了,他的表現不足以破例。如果妳只是想留住壹個人,傷了其他律師的心,印章是做不到的。當洪蘭再次委婉地表示其他外資企業聘請她為高級合夥人時,西爾直接向洪蘭表示了祝賀,而洪蘭則不得不按步驟辦理辭職手續。
妳認為洪蘭為什麽離開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