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財經新聞 -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大機構設置是怎樣的?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大機構設置是怎樣的?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大常委會

工作機構

辦公廳 法制工作委員會 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 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

代表人事工作委員會 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工作委員會

專門委員會

法律委員會

州人大辦公廳內設機構及職責

1、秘書處

負責人代會和常委會、黨組會議、主任會議等重要會議的文字工作;負責機關各種文件、電報、領導講話稿的草擬及常委會機關對外發文的起草、校核、印發工作;負責常委會機關的收發、機要、檔案、保密、文印等工作;負責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黨組會議決定決議的督察督辦工作落實;負責人大宣傳報道和對外聯絡;負責人大常委會信息撰寫上報及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

2、翻譯處

承擔人代會、常委會等各類會議的翻譯工作;負責機關各種報告、文件、電報、領導講話稿的翻譯、校核工作;辦理辦公廳交辦的其他翻譯任務和有關翻譯服務工作。

3、行政處

負責編制人代會、常委會及機關其他重要會議和活動的預算及會務工作;負責機關財產和財務管理;負責協調機關職工住房的調配和出售;負責接待工作;負責機關和家屬樓的安全保衛、環境衛生工作。

4、組織處

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醫療保險、統計、黨員管理、幹部職工離退休手續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幹部職工年度考核、黨員民主評議和幹部培訓的服務工作。

5、信訪處

負責對來信來訪的接待工作;負責對領導批示的信訪案件進行轉辦、交辦、督辦或協調有關部門處理;草擬信訪方面的各類文稿。

6、研究室

圍繞自治州人代會、常委會和主任會議審定的重大事項開展調查研究,提出調研報告;負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地方人大工作理論研究,組織全州人大系統開展理論研討活動;提出自治州立法規劃及法規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和草案修改稿;收集整理區內外人大工作信息,總結推廣人大工作經驗;負責人大常委會法制培訓的組織、教學工作和法制講座的具體服務工作;承擔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大事記要和自治州人大誌的編纂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常委會重要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負責機關圖書、報刊、資料的管理。

州人大各工作機構主要職責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工作職責

辦公廳為人大常委會的綜合辦事機構,主要職責為:

壹、負責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和黨組會議、主任會議及其他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

二、負責常委會黨組、主任會議決定事項的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負責各項報告、文電和領導講話稿的草擬及常委會機關對外發文的文字把關;

三、負責常委會機關的文秘、翻譯、保密、人事、老幹、保衛、接待、財務及環境衛生、車輛房產管理等後勤工作;

四、協調、組織有關部門整理、交辦、催辦人大代表的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受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

五、負責全州人大幹部的培訓;負責人大宣傳工作和對外聯絡工作;

六、負責常委會領導外出活動的服務工作;

七、參與自治州自治條例及其他地方性立法草案的起草修訂工作;

八、辦理常委會和主任會議以及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工作職責

壹、對自治州法制建設和內務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調查研究;

二、參與自治州地方性立法草案的起草修訂工作,並負責就地方性立法草案是否提請代表大會審議向常委會提出建議意見;

三、辦理上級人大交辦的司法口的法律、法規草案的征求意見工作;

四、負責督促檢查常委會主任會議交辦的重大訴訟性上訪案件的辦理工作;

五、督促檢查人大代表關於法制建設方面的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工作;

六、參與組織對口部門的代表視察和幹部述職評議工作;

七、辦理常委會和主任會議以及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工作職責

壹、對工交、財貿、農牧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在我州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調查研究;

二、對提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及常委會審查和批準的自治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自治州財政預決算部分變更報告草案進行初審並提出意見;

三、辦理上級人大交辦的財經口法律、法規草案的征求意見工作;

四、參與組織財經口的自治州地方性立法草案的起草修訂工作;

五、督促檢查人大代表涉及財經口的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工作;

六、參與組織對口部門的代表視察和幹部述職評議工作;

七、承辦常委會、主任會議和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工作職責

壹、對自治州教育、科學、廣播電視、文化、體育、衛生、計劃生育、環境保護、婦女兒童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調查研究;

二、督促檢查人大代表涉及對口部門的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工作;

三、辦理上級人大交辦的對口法律、法規草案的征求意見工作;

四、參與組織對口的自治州地方性立法草案的起草修訂工作;

五、參與組織對口部門的代表視察和幹部述職評議工作;

六、辦理常委會、主任會議和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大常委會民族宗教華僑工作委員會工作職責

壹、對民族、宗教、華僑、外事、民政、語言文字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在我州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調查研究;

二、參與擬訂自治州的自治條例,指導自治州所屬自治縣制定自治條例及單行條例;

三、督促檢查人大代表涉及對口部門的議案、建議和批評意見的辦理工作;

四、辦理上級人大交辦的對口法律、法規草案的征求意見工作;

五、參與組織對口的自治州地方性立法草案的起草修訂工作;

六、參與組織對口部門的代表視察和幹部述職評議工作;

七、承辦常委會、主任會議和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大常委會代表人事工作委員會工作職責

壹、聯系代表,組織代表學習、視察、開展活動;承辦常委會人事任免的材料準備工作;

二、草擬代表資格審查報告,為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提供服務;

三、了解代表出缺情況,辦理補選代表的具體工作;

四、組織督促自治州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工作;

五、為常委會進行幹部述職評議提供服務;

六、承辦常委會、主任會議和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