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1,十壹屆三中全會於6月1978至2月18至22日在北京召開。會議的主要議程包括討論並通過關於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決議和關於建立經濟特區的報告。
2.《關於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決議》提出了農村改革的總體思路和具體措施,包括農村土地承包制改革、農村經濟組織形式多樣化和發展農村集體經濟。
3.《關於建立經濟特區的報告》提出了在福建、廣東、海南建立經濟特區的設想,為我國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開辟了新的道路。
重要性:
1,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標誌著我國改革開放進程的重大轉折。會議決議和報告中提出的改革措施為中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奠定了基礎。
2.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解決,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解放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繁榮和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3.經濟特區的建立為中國的對外開放提供了試驗場,吸引了大量外資和先進技術,促進了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
4.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的決定為中國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對中國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1978 65438+2月18 -22,中國第十壹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在北京召開。出席會議的中央委員169人,候補中央委員112人。全會突破了長期“左”的錯誤和嚴重束縛,徹底否定了“兩個凡是”的錯誤政策,高度評價了真理標準的討論,重新確立了黨的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