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良好品行和身體條件;
(四)40周歲以下(6月24日以後出生,1978);
(五)幼兒園期間要求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小學要求師範類專業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或非師範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初中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高中(職高)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須在319年7月前取得);
(六)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教師資格證書);
(七)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及以上;
(八)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除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考生報名使用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含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9年6月24日前取得。
定向和委托培養畢業生須征得定向和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在職人員報考必須征得有用人權限的部門和所在單位同意。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能申請;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不得申請,也不能以學歷作為申請條件;現役軍人和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參加應征。候選人不能申請他們應該避免親屬關系的職位。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我省招錄選拔的“三支壹扶”“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並經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5、2016、2017年招錄選拔人員)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工作人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