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大學班級團支部,是***青團在大學中的基層組織。其主要任務是:在學校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的領導下,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教育武裝團員、青年學生,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培養“四有”人才為目標開展團支部的各項活動。積極引導團員青年在講文明、樹新風,爭先進、創先優,學科學、重實踐,學理論、學雷鋒的活動中努力使自己在德、智、體、美、勞諸方面都得到發展,成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二條團支部必須大力加強團的建設,不斷提高團組織的戰鬥力。在團的活動中,要貫徹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保障團員的民主權利,加強組織性、紀律性,充分發揮團組織的先進作用和模範帶頭作用。註意培養青年積極分子,團結全體團員、青年學生壹同進步。
第三條團支部在黨和上級團組織的領導下,在輔導員(班主任)的具體幫助指導下,針對廣大團員和青年學生的思想實際,深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廣泛開展適合青年特點的活動,經常向黨和上級團組織請示、匯報工作,反映團員、青年學生的呼聲,關心團員、青年學生的成長。協助黨組織、認真搞好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的工作。
第二章 團支部的經常性工作及各支委的職責
第四條 團支部的經常性工作
1、認真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新時期尤其要組織團員、青年學生學好鄧小平理論,組織團員、青年學生上好思想教育課、形勢任務課,堅持開展正常的團活,使團員、青年學生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壹致,具有良好的政治自覺性,引導團員、青年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
2、認真完成黨和上級團組織交給的各項工作、幫助班委會抓好班級的各項工作。根據不同時期團員、青年的思想特點,有針對性開展思想教育工作,註重做好後進青年的轉化工作。
3、教育幫助團員、青年學生樹立良好的學習風氣,明確學習目的,熱愛所學專業,刻苦學習、立誌成才。
4、定期做好班子的換屆改選工作,建立完善團的工作秩序,做好團員的獎懲、新團員的發展、推薦優秀團員入黨、團費的收繳和團內的各種報表工作。教育團員、青年學生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5、組織團員、青年學生大力開展“學雷鋒、創先優”,“講文明、樹新風”等活動,在這些活動中不斷註意發揮團員的模範作用和典型示範作用。
6、經常組織開展適合青年特點的文化、娛樂活動(如讀書、演講、歌詠、舞蹈、跑步、打球、聯歡晚會、音樂欣賞、電影、電視、書法、美術等等),鼓勵團員、青年學生參加各種進步的社團(如攝影、文學、無線電、書畫、外語、文藝、科技等等),豐富團員、青年學生的課外活動,陶冶情操,增進同學間的友誼。
7、建立健全正常的工作制度。如:團支部工作計劃、總結及信息反饋制度;組織生活制度;三會壹課(團員大會、團支委會、團小組會、團課)制度;三簿壹冊(團的組織生活記錄簿、學理論活動記錄簿、團內獎懲記錄簿、團員名冊)制度;逐級請示匯報、定期思想動態分析、團員匯報制度等。
第五條 團支部成員的職責
(壹)書記
1、負責班級團支部的全面工作,幫助班長做好班級工作,及時傳達貫徹黨、團組織的決議和指示,結合實際制定出支部的工作計劃,並及時向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匯報,取得支持和幫助。
2、教育團員、青年學生樹立遠大理想,正確認識紅與專的關系,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所學專業,培養良好的學風,引導他們學習馬列主義的基礎理論和現代化事業所必備的科學技術知識。
3、定期召開支委會,分析、討論階段性工作,主持召開支部大會,傳達和報告團的工作情況,提出今後的工作意見,團結班子成員***同開展好團的各項活動。
4、檢查、評估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善於發現問題並及時解決,做好團員、青年學生的思想工作。
5、定期搞好團支部全面工作的總結,及時向黨組織、上級團組織請示匯報團的工作。
6、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遇事多與委員商量,不搞壹言堂,註意發揮委員的作用。
(二)組織委員
1、協助書記組織好支委會,抓好團支部班子的建設,安排好團的組織生活,做好團內各項工作、會議的記錄。
2、總結支部建設的經驗,了解掌握團支部的組織狀況,督促幫助團小組開展工作,教育和監督團員履行義務,遵守團內的各種紀律,執行團的決議,完成組織交給的任務。
3、管理接收新團員工作,督促和檢查團小組對發展對象的考察教育工作,認真辦理入團手續,配合宣傳委員上好團課,研究解答青年對團組織提出的各種問題。
4、負責管理團員的獎懲工作、註意掌握團員、青年學生的思想、學習、參加團活的表現。抓好優秀團支部、優秀團幹部、優秀團員和團的各種先優評選工作,及時做好違紀團員的處理工作。
5、負責收繳團費,轉遞團員的組織關系,按要求定期收繳團員證到***青團新疆財經學院委員會年度註冊,管理團內材料,搞好團內的統計、報表工作。
(三)宣傳委員
1、教育委員、青年學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學好鄧小平理論。學習現代科學文化知識,明確學習目的,熱愛所學專業,發奮刻苦,立誌成才。
2、密切配合黨的中心工作,結合我校團員、青年學生的思想情況和我校各時期及不同階段所面臨的任務,搞好思想動員,做好宣傳鼓動及通訊報道工作,管理好班級的報紙、雜誌及其他宣傳用品。
3、經常收集和分析團員、青年學生的思想情況。搞好調查研究,及時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並向黨、團組織匯報。
4、積極組織開展適合青年學生特點積極向上的校園文化活動,寓思想教育於活動之中,豐富團的生活。
5、鼓勵團員、青年學生參加各種科技、學術活動,組織好研討。
6、協助支部書記規劃組織好學黨章、學理論的學習工作,並做好學習活動記錄。
7、教育團員、青年學生尊師愛校,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遵守法紀,自覺同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
8、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好學習競賽活動,激發團員、青年學生的學習熱情,活躍團的生活。
第六條 對團幹部的要求
團支部是團的工作骨幹,因此,團的幹部要做團員、青年的表率,思想積極、進步,靠近黨的組織,模範地履行團員義務,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努力做到:政治上堅定,學習刻苦,工作上勤奮,作風上紮實,思想上高尚。對工作失職,模範作用差和任意提出辭職的幹部,要嚴肅批評教育,直至追究責任,對工作認真負責的幹部要給予表揚和鼓勵。團員、青年要支持他們的工作,在校、院(系)、班等其他組織擔任工作的團員必須服從本班團支部的領導,團的幹部違犯了學校的規章制度,更要嚴肅處理。
第三章 宣傳工作
第七條團的宣傳工作在團的全部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青團宣傳教育工作的基本職能,就是向廣大青年傳播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傳播***產主義思想體系和理論知識,使之學習、接受、用以武裝頭腦,指導行動;糾正某些青年的不正確的思想和行為;調節環境氣氛、人際關系和青年自身的心理狀態;提高青年的思想覺悟,激發他們的積極性,簡而言之,就是灌輸,轉變、調節、鼓勵。
第八條 經常研究團員、青年學生的思想特點,根據不同情況運用不同的方法對團員青年進行黨的基本路線教育,***產主義理想與社會主義道德教育。
第九條 進行思想教育工作,要學習掌握以下方法:
1、要了解團員青年,分析研究他們的心理特征,增強思想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
2、要實事求是,以理服人,辦事公道,主持正義。
3、堅持多途徑、多方位的原則,把思想工作滲透到學習和業余生活中去。
4、要經常預測,防微杜漸,不使問題成堆。
5、要在團員、青年學生中大力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倡導民主的作風。
6、要以表揚為主,榜樣引路,輿論推動。
7、形式多樣、生動活潑、寓教於樂,不搞空洞說教。
8、因人而異、有的放矢、對癥下藥,不搞千篇壹律。
9、要循序善誘、啟發自覺、註意治本,不就事論事。
10、要關心疾苦,以情感人,盡力解決實際困難。
11、同不良傾向作鬥爭,態度要堅決。大是大非前,旗幟要鮮明。
第四章 組織工作
第十條 抓好團支部班子的建設,實行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的原則。團支部是班級的核心,班委會是學生會的基層組織,因此,團幹部和斑幹部要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同把班級工作做好。
第十壹條定期組織團員過組織生活,協助宣傳工作,經常向團員、青年學生進行團章教育,使團員、青年學生明確團的性質和任務,積極參加團的組織活動,履行團員義務,對壹學期兩次以上無故不參加團活的團員、團支部有權讓該團員在支部大會上作檢查,對經常不參加團活的團員,要嚴肅處理。
第十二條 按時交納團費,認真填寫好有關報表並及時上報。
第十三條 抓好青年積極分子的培養和組織發展工作。按照《團章》有關規定,熱心培養、認真考察、嚴格把關。
第十四條 要獎懲分明,做好組織處理工作。對表現突出的團員、團幹部,每學年度進行壹次表彰和獎勵;對違犯學校規章制度的團員、團幹部,視其情節輕重,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直至團內的紀律處分。
第五章 團員證制度
第十五條團員證是團員政治身份公開的、法定的證明。實行團員證制度,有助於加強團員與團組織間的聯系,建立起科學的團員證管理機制、有助於增強團員意識,督促和保障團員履行義務,行使民主權利,有助於加強團組織間的聯系與協作,促進團的工作社會化。
第十六條 團員證的主要功能
1、證明團員政治身份。
2、轉接團員組織關系。
3、進行團員年度團籍註冊。
6、作為團員參加團內民主選舉和表決的資格證明。
7、作為團員超齡離團的永久紀念。
因而,團員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塗改或丟失。如不慎遺失,必須向團組織做出書面說明,由團支部調查核實,形成書面材料報上壹級團組織,經審查無誤,方可向***青團新疆財經學院委員會申請補辦團員證。
第六章 團的會議
第十七條定期召開團員大會,兩個月壹次。團員大會是團支部的領導機關,團支部的壹切重大問題都將由團員大會討論決定。其主要內容是傳達黨、團組織的指示、討論團支部的工作,學習團的文件和時事政治。團員大會做出的決議,全體團員必須執行。
第十八條 定期召開支委會,每兩周壹次。支委會的內容是研究支部的日常工作,支委會成員履行自己的職責情況,分析團員、青年學生的思想狀況,提出工作的改進措施。
第十九條 定期召開團小組會。團小組在支委會的領導下進行工作,主要討論團小組的工作,交流思想、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反映團員、青年學生意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