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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博士後研究人員生活補助申請辦事指南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16年度省博士後研究人員生活補助和安家補助申請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做好我校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壹、生活補助申請

(壹)申請條件

1.須是我省博士後工作設站單位招收的非在職博士後研究人員,其中,各流動站申請人員應是在全國博管委下達的招收計劃規模基礎上擴招進站的非在職博士後研究人員;

2.所從事的科研項目或課題應具有先進性和開創性,並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起推動和促進作用;

3.進入目前工作站或流動站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尚未申請享受過生活補助。

(二)申請材料

1.浙江省博士後研究人員生活補助申請表;

2.全國博士後網上辦公系統博士後進站審批表;

3.若屬企業聯合培養的,還需《聯合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協議書》,並經聯合培養的設站單位同意蓋章。

同時在浙江博士後網“浙江省博士後資助申報系統”()填寫電子申報材料。(浙江省博士後資助申報系統於9月15日開始正常申報)

二、安家補助申請

(壹)申請條件

1.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期滿出站的非在職博士後研究人員;

2.期滿出站後首次就業在浙江,並與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工作協議或在浙從事高新技術研究開發、科技成果轉化,領辦、創辦科技型企業;

3.未申請享受過博士後研究人員期滿出站後在浙工作壹次性安家補助。

(二)申請材料

1.博士後研究人員期滿出站後在浙工作壹次性安家補助費申請表;

2.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的出站證明;

3.在浙工作的,提交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工作協議(聘用合同);在浙創辦企業的,提交企業營業執照。

同時在浙江博士後網“浙江省博士後資助申報系統”()填寫電子申報材料。(浙江省博士後資助申報系統於9月15日開始正常申報)

請各部門、單位組織符合條件教師積極申請,核實申請教師提交的材料,並於9月21日下午4點前報送人事處。因省專家與留學人員服務中心有嚴格的時間期限,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

生活補助申請事宜聯系吳老師,電話:86731283,行政樓303室;

安家補助申請事宜聯系崔老師,電話:87557316,行政樓306室。

以上內容來自於浙江財經大學網站。(1)

引用資料

關於做好2016年度省博士後研究人員生活補助和安家補助申請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