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文化和旅遊部: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暫停旅行社經營進出陸路邊境口岸城市跨省團隊旅遊業務。文化和旅遊部要求加強2022年元旦春節期間旅遊團隊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跨省旅遊經營活動管理“熔斷”機制。對中高風險地區的省(區、市),立即暫停旅行社和在線旅遊企業在該省(區、市)經營跨省團隊遊和“機票+酒店”業務,並及時公告。即日起至2022年6月5438+05日,暫停旅行社、在線旅遊企業經營跨省團隊遊和出入境陸地邊境口岸城市“機票+酒店”服務(與港澳地區口岸相連的除外)。
5.銀監會發布理財公司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銀監會正式發布《理財公司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其中提到,每個交易日開放的直接投資於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單只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和私募理財產品的市值,不得超過開放日產品資產凈值的65,438+05%。直接投資於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單只定期開放式私募股權理財產品的市值,不得超過開放日該產品資產凈值的20%。
6.財政部:1-1當月證券交易印花稅收入同比增長43.3%。財政部公布2021+1月財政收支情況,1-1月累計。1-11印花稅3935億元,同比增長35.4%。其中,證券交易印花稅2476億元,同比增長43.3%。
7.銀監會修訂保險資金運用領域部分規範性文件。銀監會修改保險資金運用領域部分規範性文件:刪除“根據市場發展需要,我會決定對保險公司股票投資實行備案制。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公司股票投資能力標準》和市場化原則,選擇直接股票投資或委托股票投資方式,並向我會備案》及相關附件;刪除《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三條中“單只基金募集規模不得超過5億元”的規定;刪去《中國保監會關於設立保險私募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九條第二款。“發起人及其關聯的保險機構出資或者認購的金額不得低於擬募集規模的30%。”
8.國務院同意國務院印發的《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2021-2025年)》,原則同意《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2021-2025年)》。《規劃》著力推動江蘇沿海地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塑造沿海城鄉特色風貌,夯實綠色發展生態背景,完善現代基礎設施體系,培育雙向開放新優勢,不斷提升區域綜合實力、競爭力和帶動力,積極融入“壹帶壹路”和長江經濟帶發展,在長三角壹體化進程中拓展新空間、展現新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