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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農民合作社財務管理

財務管理是管理的核心內容。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存在諸多問題。下面跟著我來看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存在哪些問題。

農民專業合作社資本資產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資本是任何企業或組織生存和發展的基礎。財務管理的核心是資金管理,資金管理是貫穿財務管理的壹條紅線,但很多合作社的資金管理並不到位。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股票基金管理存在隱患。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不按照合作社章程設立成員賬戶,不向成員量化股本。成員不了解自身權益的變化。有的合作社連最基本的股權登記制度都沒有,不給社員發股權證書。成員的利益在形式和實質上都得不到保證。

2.貨幣資金管理不規範,資金使用隨意。有的合作社沒有建立財務支出審批制度,原始憑證沒有經辦人、審批人簽字。壹些合作社還使用存折賬戶管理貨幣資金,不使用支票結算。資金的使用是任意的,尤其是用於非生產性支出。很多農民專業合作社往往董事長說了算,貨幣資金管理失控。

3.沒有嚴格的資產管理制度。大部分資產管理部門尚未制定完整的資產托管制度,導致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存貨等資產缺乏有效控制。合作社在資產管理中缺乏必要的固定資產登記、保管和使用制度,不能及時、準確、真實地登記固定資產的存量、增減,從而有效保證賬實相符,確保資產完好。固定資產長期不折舊,庫存資產缺乏盤點制度。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剩余分配及存在的問題

收益分配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全體成員關註的問題。合理的收益分配是合作社增強吸引力、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動力。目前,我國對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做出了相關的法律規定,但盈余分配制度是多元的、不規範的,甚至是混亂的。筆者發現,部分合作社盈余水平不高,可分配盈余很少或沒有;有的合作社為了積累資金,擴大規模,不願意分配盈余;壹些合作社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混亂,賬面無法反映盈余。家庭背景不清楚?而不敢分發;有些合作社甚至不知道什麽是剩余分配。他們認為合作社以較低的價格向成員銷售產品,或者以較高的價格向成員購買物資,成員就享受到了?打折?,不需要分發;有些合作社是有盈余的,但是合作社投資的分紅收入按照現行政策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所以為了不交稅,觀望壹下,暫時不給返利。這些做法顯然不利於合作社的長遠發展,也違背了成立合作社的目的和意義。如果不分配或者剩余分配比例過低,農民就會失去合作的積極性,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會失去向心力和凝聚力,也會失去進壹步發展壯大的機會。

農民專業合作社內控制度和會計制度的建立及存在的問題

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首先,壹些合作組織不完善,沒有董事和監事。其次,制度建設不完善,未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建立資產管理制度、貨幣資金授權審批制度、崗位職責分離制度、盈余分配管理制度。有些農民專業合作社雖然制定了制度,但是作為裝飾品掛在墻上,執行不到位。筆者調查了浙江省50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其中省級示範合作社12家,地市級示範合作社21家,縣級示範合作社7家,其他10家),發現72%的合作社建立了貨幣資金內控制度,而12%的合作社根本沒有內控制度,這必然會影響到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的核心和基礎。我國頒布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使會計工作規範化。但是,由於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基礎薄弱,會計工作不完善,相當壹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會計工作還很混亂,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會計人員配置不合理,整體素質不高。調查顯示,所有示範合作社都配備了專職出納,但專職會計比例僅為70%,非示範合作社不分管財務的現象普遍存在。財務人員整體文化程度較低,很大壹部分沒有接受過專業培訓,沒有系統學習過財務會計專業知識,財務分析能力相對較差。專業素質不高,對國家金融政策的理解能力較低,不掌握金融制度和財稅政策。很多會計和出納都沒有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誤用會計制度不能發揮財務監督的作用。調查顯示,90%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執行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但10%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仍在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制度的誤用不能發揮財務監督的作用。

3.募集資金不入賬,權益類資金無法真實反映。壹些合作社在籌集股本時不向其成員出具收據,會計賬簿無法反映成員在合作社中的股份比例。有的合作社主任經營其他公司,合作社向其公司借款時不開具發票,未能在會計賬簿上核算,合作社股權資金無法真實反映。調查結果顯示,92%的合作社設立了成員賬戶,詳細記錄了成員的出資情況和權益量化情況,但有8%的合作社沒有為成員設立明細賬戶,嚴重影響了合作社成員利益的保護。

4.原始憑證不規範,影響會計信息質量。原始憑證不規範,說明合作社使用的發票不規範,管理混亂,使得合作社在財務核算工作中各行其是,各種財務票據出現。調查結果顯示,40%的合作社可以使用財稅部門的發票,32%的合作社使用農業主管部門統壹印制的發票,少數合作社正在使用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票。很多合作社在購買生產資料時,沒有取得對方單位開具的正式發票。合作社有大量自制原始憑證,有些沒有經辦人簽字,有些沒有財務審批人的批準就入賬。原始憑證不規範,影響會計信息質量。

5.會計賬簿設置不完整。有的合作社只有總賬,沒有必要的明細賬。據調查,在與成員和非成員有交易的合作社中,只有80%的合作社是分開核算的,沒有針對成員的明細賬;8%合作社的股本賬戶只有總賬沒有明細賬。從會計賬目上看不清楚有多少成員,每個成員繳多少股本,必然影響盈余分配的正確性。

6.不正確的核算。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部分會計人員在進行賬務處理時,不能準確使用會計科目,造成會計信息失真。如果不能用呢?內部聯系人?科目,合作社與成員之間的經濟往來記入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有的會計核算簡化,合作社的費用記入營業外支出;也有合作社把所有費用都記在生產成本裏;農業資產、畜(禽)資產和林木資產未按照會計制度規定正確核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