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工作底稿三級復核制度是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工作底稿時建立的,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和總會計師擔任復核人。目前普遍采用逐級復核審計工作底稿的方式。審計工作底稿三級復核制度主要包括項目經理復核;部門經理審核和總會計師審核等。
項目經理評審是三級評審體系的第壹級評審。項目經理審查是指項目經理對其助理的審計工作底稿進行詳細審查,仔細核實所實施的審計程序是否按照審計計劃進行,檢查工作是否得到充分記錄,數字計算和審查是否正確,所有未解決的問題和應註意的事項以及對問題的理解和分析意見是否在審計工作底稿中得到充分反映。
部門經理評審是三級評審體系的第二級評審。在項目經理審查的基礎上,部門經理對重要審計事項、審計調整和審計意見進行審查,並檢查審計工作底稿是否編制得當、審計結論是否獲得了充分的支持性信息以及出具的審計報告是否符合審計準則的要求。
總會計師審查是三級審查制度的最後壹級。總會計師的審查以部門經理的審查為基礎,會計師決定審計工作底稿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審計調整,以及前兩級審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因此,總會計師的審查不僅是對項目經理和部門經理的二級審查監督,而且是對整個審計工作質量的最終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