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後,由於帝國主義的侵略和封建勢力的推波助瀾,中國的近代化道路走得十分坎坷。從衡量國家獨立和統壹程度的貨幣發行和流通來看,在1949之前,中國仍處於分裂、落後和政治經濟發展極不平衡的混亂狀態。
晚清以來,隨著帝國主義的入侵和封建政治的解體,中國的貨幣制度開始陷入混亂。1935國民黨政府幣制改革之前,許多地方銀行(主要是省銀行)、外國銀行和私人銀行也發行了在市場上流通的紙幣(不包括革命根據地和偽滿、偽蒙政權發行的貨幣)。就銀元而言,有楊穎(以上面的鷹圖案命名,也稱為“墨西哥海洋”)、楊龍(以上面的龍圖案命名,由清政府鑄造)、大頭銀洋(也稱為“袁大頭”,上面有袁世凱的頭像,由北洋政府鑄造)、川洋(以上面的帆船圖案命名,由南京國民黨政府鑄造)和英國如果我們算上地方政府鑄造的各種低質量銀幣,有幾十種。
1935年國民黨政府的貨幣改革試圖結束混亂,實現貨幣統壹,使中國貨幣走上現代制度。然而,不久爆發的日本全面侵華戰爭不僅未能統壹國民黨的貨幣,而且法定貨幣(紙幣)的發行使國民黨政府實施通貨膨脹政策成為可能。從6月1936到5月1949,國民黨政府發行的貨幣增加了1445億倍以上。嚴重的通貨膨脹將不可避免地導致物價飛漲。比如6月1937,全國法定貨幣發行量為14100萬元。此時,如果壹個人擁有6543802億元的法定貨幣(按匯率相當於銀元),這壹筆錢幾乎等於國民黨政府發行的貨幣總量;但到了1942就變成了6億元(汪偽政權發行的紙幣,強迫人們以1: 2的價格兌換),到了1945年6月就變成了300萬元(抗戰勝利後,國民黨政府以200: 0的比例持有淪陷區的紙幣。到8月國民黨政府進行第二次幣制改革(以金圓券代替法幣,以1:300萬的價格兌換)的1948時,只變成了1元金圓券,按現價可以買5升大米;從8月的1948到5月的1949,價格上漲了6441326倍。與9個月前相比,1元黃金美元券的購買力僅為0.00000155元。這個時候連壹粒米都買不到了,壹粒米的價格變成了65435。[2]
如此劇烈的通貨膨脹將不可避免地導致這種紙幣的廢棄。抗日戰爭勝利後,在國民黨統治區,盡管國民黨政府實行貨幣改革,禁止金銀外幣流通,強迫人們兌換國民黨政府發行的紙幣,但無法阻止金銀外幣的廣泛流通。在城市中,金銀和外幣實際上已經取代金銀券成為市場流通中的等價物;在農村地區,由於銀元和銅幣等硬通貨的短缺,易貨在市場流通中所占的比例越來越大,糧食和布匹在許多地方成為市場交換等價物。
嚴重的通貨膨脹也為外國貨幣占領我國市場打開了大門。除了美鈔和港幣,市場上流通的還有各種外幣,如英鎊、法國法郎、新加坡幣、越南幣、葡萄牙幣、印度盧比幣、緬甸幣等。除蘇聯和東北亞國家外,幾乎所有鄰國和華僑較多的國家的貨幣都已在中國市場流通。據估計,1949年全國解放前夕,中國約有3億美元和5.8億港元在流通。港幣發行量的壹半已流入華南地區。
二、人民幣的誕生和海關解放區貨幣的逐步統壹。
1,人民幣的背景。
1947年7月,人民解放軍轉入戰略反攻,這是中國革命的歷史性轉折點,全國勝利已經不遠了。隨著中國革命轉入戰略進攻,晉綏、晉察冀、晉冀魯豫和山東解放區逐漸連成壹片。為適應革命形勢發展的需要,在中共中央的領導下,籌劃和組建“中央銀行發行統壹貨幣”的工作被提上日程。1947 10 10月8日,中共中央在對華北財經辦事處報告的答復中指出:“目前建立統壹銀行的時機有點不成熟,有必要進行準備工作。至於銀行名稱,中國人民銀行可以使用。”1947 165438+10月,華北財經辦公室證實,南陳晗負責組織中國人民銀行籌備處。經過壹年的研究、談判和籌備,中國人民銀行宣布於2月0日在河北省石家莊市成立(由原華北銀行、北海銀行和西北農民銀行合並而成),1948,中國人民銀行紙幣即日起發行。當時決定發行人民幣的任務是統壹解放區的貨幣,同時作為新中國的功能貨幣。人民幣的發行政策是“適度穩定”。也就是說,要根據各地區生產和商品流通的情況以及市場貨幣的松緊程度,有計劃、有步驟地向市場投放人民幣。
2.通行證內解放區貨幣的逐步統壹。
中國人民銀行成立和人民幣發行後,關內解放區的貨幣統壹工作隨即展開。1948 12 1華北人民政府關於成立中國人民銀行和發行人民幣的公告指出:“從今年12月1日起,發行中國人民銀行紙幣(以下簡稱新幣)作為華北、華東和西北地區統壹流通的標準貨幣。所有公共和私人支付以及所有交易都以新貨幣對標準貨幣進行。新幣發行後,姬幣(含潞西幣)、邊幣(晉察冀)、北海幣、西農幣(以下簡稱舊幣)陸續回收。”[3]
為了不使人民利益在統壹貨幣的過程中受到損失,人民政府采取了“固定匯率、混合流通、逐步回收、負責到底”的方針,有計劃、有步驟地逐步回收解放區發行的貨幣。統壹有兩種主要方式:
(1)固定價格,混合流通。1948 2月發行人民幣時,華北人民政府根據解放區物價水平,對人民幣與河北硬通貨、晉察冀邊幣、北海幣、陜甘寧商業流通券等規定了合理的比價,並停止發行上述地區的貨幣,要求當地銀行按規定的比價逐步收回上述貨幣。天津解放前後,華北人民政府再次公布了人民幣對解放區貨幣的固定匯率(有些是重申,有些是新規定)。比如中州幣是1:3;濟南、北海、華中幣為1:100;長城紙幣為1 200;晉察冀邊幣和熱河省銀行憑證為1:1000;西農幣、陜甘寧商業流通券為1:2000;吉熱遼邊境貨幣為1: 5000。這些平價率與當時市場流通中形成的自然平價率基本壹致。
通過采取固定價格和混合流通的過渡方法,可以迅速恢復和發展地區之間被切斷的經濟關系,這不僅方便了群眾的交換和流通,而且不會引起市場震蕩。然而,這種方法是靈活的。平津戰役期間,為了常備的需要,中國人民解放軍曾經規定,暫時允許東北銀行紙幣和冀南貨幣在平津流通,作為人民幣的輔助貨幣,而其他解放區的貨幣則不允許在市內流通。平金戰役勝利後,華北人民政府於4月6日(1949,15)宣布停止東北紙幣和濟南幣在平金和天津的流通,並限期兌換。同時,華北人民政府和東北人民政府在山海關設立聯辦,兌換華北和東北地區的貨幣,以方便兩個地區之間的交流。
(2)按規定的匯率收回解放區的全部貨幣。為了消除壹些人關於解放區發行的貨幣在兌換期後將停止兌換並失效的疑慮,中國人民銀行總經理南在1949 65438+10 10發表了講話,承諾:“人民政府不僅對人民銀行發行的新貨幣負責,而且對解放區銀行過去發行的所有當地貨幣負責。今後,當我們收集當地貨幣時,必須按現價兌換,直到最後壹張。”【4】隨後,中國人民銀行對解放區貨幣兌換作出了許多安排,並規定持有解放區貨幣的人在兌換期滿後仍可按原匯率到人民銀行兌換。今後,人民政府不僅負責收回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在解放區發行的貨幣,而且還以合理的價格收回土地革命時期根據地銀行發行的貨幣、本票和政府債券。
到新中國成立前夕,人民政府先後通過銀行、財政收繳、貿易返還等方式收回了關內解放區發行的貨幣,華北、西北、華東、中南大部分地區的貨幣統壹為人民幣,為新中國貨幣統壹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