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款所稱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是指以行政村或者村民小組(自然村,下同)為基礎組成的合作經濟組織。”二、將第二條改為第三條,修改為:“本條例所稱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條例設立,註冊資本由社區集體所有財產折成等額股份並可以募集部分股份構成,股東以其享有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並按照章程規定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但是,集體所有的土地不能直接用以抵償債務。”三、增加壹條,作為第四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通過產權改革、完善公司治理、規範監督、政策引導等各項措施,促進公司的發展和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經濟轉型升級。
“鼓勵公司樹立科學的發展理念,引進高水平創新團隊、發展優質高端產業,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提升發展質量,邁向更高發展形態。
“公司可以采取募集新股、股權置換等股權改革方式引進戰略投資者或者投資設立、參股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四、增加壹條,作為第五條:“市人民政府股份合作公司監督管理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壹)統籌協調全市公司工作,指導各區股份合作公司監督管理部門和街道股份合作公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
“(二)制定規範和促進公司發展政策;
“(三)制定公司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股東大會或者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產生和工作指導規則;
“(四)制定和完善公司資產登記、資產交易、財務會計和證照等監督管理制度和措施;
“(五)制定公司章程示範文本;
“(六)根據國家政策制定公司改革方案並組織試點工作;
“(七)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區人民政府股份合作公司監督管理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壹)制定全區公司發展規劃和監管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協調、扶持公司發展;
“(三)指導、監督公司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換屆選舉工作,協調、指導公司董事長述職考核等監督管理工作, 指導、監督公司管理人員薪酬和補貼發放;
“(四)統籌、建設公司資產登記、資產交易、財務會計和證照等監督管理平臺,落實監管措施,規範重大事項決策,負責平臺運行和信息管理;
“(五)查處公司以及相關責任人員違反本條例的行為;
“(六)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街道股份合作公司監督管理機構在區股份合作公司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開展相關工作。
“市、區其他相關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做好公司監督管理工作。
“市、區相關部門應當通過市、區電子政務信息平臺將公司的管理信息推送給其他相關管理部門,實現公司監管信息互聯互通和***享。”五、將第四條改為第六條,修改為:“公司經深圳市商事登記機關(以下簡稱登記機關)依法核準登記成立。”六、將第七條改為第九條,增加壹款,作為第三款:“公司應當按照資產登記、資產交易、財務會計監督、公司董事長、經理以及財務負責人等人員出入境證件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申報相關信息,開展相關登記和交易工作。”
將第壹款中的“公司不得成為其他公司的無限責任股東或者合夥組織的合夥人”修改為“公司不得成為合夥組織的普通合夥人”。
將第三款改為第四款,將該款中的“違反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修改為“違反本條第壹款至三款規定的”;將該款中的“登記機關”修改為“區股份合作公司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七、增加壹條,作為第十二條:“公司中中國***產黨的基層組織,發揮領導作用,圍繞公司生產經營開展工作。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本公司的貫徹執行;支持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和經理依法行使職權;參與公司重大問題的決策;加強黨組織的自身建設,領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工會、***青團等群團組織。
“公司所在地的中國***產黨社區委員會(以下簡稱社區黨委)領導、支持和監督公司發展,公司領導班子成員人選確定須經社區黨委研究同意,公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作開發和其他大額資產轉讓、抵押、質押或者保證等重大事項提交股東大會決策前應當經社區黨委研究審議;情況特別復雜的,應當由社區黨委研究提出意見後提交公司所在地的中國***產黨街道工作委員會研究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