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年終獎金實行單獨的稅收優惠政策,壹般有利於富裕家庭。如果沒有其他稅收優惠政策的相應選擇,取消這壹優惠條款不僅會增加龐大工薪階層的稅收負擔,而且會進壹步擴大貧富差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優惠政策銜接的通知》居民個人全年壹次性領取獎金。
符合規定的,不得並入本年度2021年12月31日以前的綜合所得。年度壹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所得的金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月度折算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額分別計算。居民個人取得的年度壹次性獎金,計入當年綜合收益,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取消年終獎金單獨計稅的優惠政策引起了許多?打工仔?的註意。壹些人擔心年終獎金的稅收負擔會增加。上海財經大學公***政策與治理研究所副所長田誌偉告訴中國第壹財經大學,年終獎金優惠政策的大部分受益者是工薪階層,收入來源主要是勞動收入。在當前形勢下,繼續實施優惠政策有利於減輕?打工仔?和?打工仔?的稅收負擔,有利於培育中等收入群體,實現***同富裕的目標。這將對中國居民的就業熱情和消費潛力產生積極影響。
如果取消個人所得稅年終獎金優惠政策,勞動所得稅負擔將進壹步加重,中國在國際人才競爭中將處於更加不利的地位,不利於吸引高科技人才回國就業,不利於提高我國的科技地位。按合並收益納稅,統壹適用3%-45%的超額累進稅率。根據改革要求,居民個人獲得的年度壹次性獎金,計入當年綜合收益,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為確保政策銜接順暢,當時設定了三年過渡期,納稅人可以在年終獎金的單獨計稅和合並計稅之間進行二選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