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指使敵人轟炸目標,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間諜罪是指加入間諜組織,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者指使敵人轟炸目標,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行為人所從事的間諜活動必須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並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否則不構成間諜活動;是故意,其故意內容是行為人明知是間諜組織,或者明知是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等等,而參與或者接受。
間諜犯罪的特征;
1,犯罪客體,侵害的客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
2.在犯罪的客觀方面,客觀上表現為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者指使敵人轟炸目標;
3.犯罪主體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中國公民、外國人或無國籍人;
4.主觀上講,該罪是故意,其故意內容是行為人明知是間諜組織,或者明知是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等等,而參與或者接受。
非間諜是指間諜組織中未履行加入間諜組織手續或者從事間諜活動的工程、技術、普通雜工、醫療、通信、總務等人員。雖然這些人員也曾來華旅遊、探親、學術交流、經貿洽談等。,他們沒有從事間諜活動,不能以間諜罪被追究。行為人參加間諜組織,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然後實施接受的任務,如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實施暗殺、縱火、爆炸、投毒等破壞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壹十條有下列間諜行為之壹,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壹)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2)指示敵人轟炸目標。